市生态环境保护2023年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XX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成效,市委、市政府主动作为,周密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稳步推进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我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1、空气质量方面:2023年1-12月26日,大气环境监测有效天数329天。其中,优良301天,轻度污染24天,中度污染2天,重度污染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91.5%,同比上升1.7%;PM2.5浓度25μg/m3,同比上升8.7;PM10浓度41μg/m3,同比持平。
2、水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1-12月,XX市3个国控考核断面中,水质同比提升的断面2个。分别为:黄盖湖(鄂)(水质由去年的Ⅳ类提升至Ⅲ类);陆水河陆溪口、陆水河黄龙镇(水质由去年的Ⅲ类提升至Ⅱ类)。三个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要求,达标率100%。省控考核断面西凉湖(XX)湖心及陆水水库主坝、蒲纺、副坝、猪婆湖五个断面均达到考核标准,达标率100%。
3、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开展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印发了《XX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工作要点》,开展清明期间禁塑整治工作。完成了晨力纸业有限公司、市垃圾填埋厂、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新纺纺织有限公司、帅力化工有限公司等土壤污染防治重点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等相关任务。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2.9%,达到了省级安全利用率标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指挥部统筹调度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先后组织召开了2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5次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办会,3次专题工作推进会,统筹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等重点工作。在今年3月、10月召开的咸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会上,我市2次作交流发言,工作受到咸宁市主要领导的肯定。印发了《XX市生态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XX市长江高水保护十大攻坚提升行动2023年工作要点》、《XX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查摆问题整改提升方案》,形成了任务清单、问题清单。3次召开专委会,对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度督办,通报了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创建生态文明村镇情况。2023年,车埠镇、赵李桥镇和新店镇龙门桥村、余家桥乡丛林村、赵李桥镇雷家村等2个镇3个村完成了省级生态镇村创建工作,分别获评“湖北省生态乡镇”和“湖北省生态村”。
3、完善环境应急体系。构建完善了政府、部门、企业三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组织编制了《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督办20家企业修编并落实应急预案,在中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认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128家企业,排查问题隐患22个,形成问题清单,及时解决隐患10个;定期对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检查;严格22家使用射线装置的医疗机构管理,督促整改9个问题,及时防范环境风险。
4、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为了压实湖泊治理工作责任,我市制定了“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个湖泊、一名市级牵头领导、一个牵头责任单位、一个治理工作方案、一个会商调度考评工作机制)。为了确保工作成效,重点做到七个加强。一是加强责任落实。认真排查影响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的因素,制订了《XX市黄盖湖流域水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清单》、《XX市黄盖湖流域排口整治清单》,督促流域各部门履行属地管理职能和责任,各司其职加强调度落实;二是加强研判预警。加密水质监测频次,投入XX多万元建成了黄盖湖4个重点排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强化监测预警研判;三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对黄盖湖、陆水湖周边水环境问题开展大调研大排查大落实专项行动。全市129个天然水体(包括水库和湖泊)全部退出承包经营;对流域内水产养殖场,与养殖业主签订禁止投肥、投饵承诺书,积极指导养殖户开展健康养殖,确保尾水达标排放;全部126家养殖场(规上42家)按照“一场一策”,落实粪污处理台账管理,对粪污转运车安装GPS系统,规范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农药化肥“双减”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四是加强环境执法,加强对涉水企业监管,确保其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巡查监管,强化部门联合,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开展羊楼洞小流域内工业企业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加强排口整治。加强长江、黄盖湖、陆水湖排口整治力度,按照“一口一策”完成了黄盖湖、西凉湖50%排口整治任务、陆水河流域完成30%整治任务,长江排口已全部完成整治。六是加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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