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专项报告
公立医院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关键环节。为全面推进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省、市要求,现将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进展
(一)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是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全面推开综合改革,均设立了深化医药体制改革办公室,二是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三是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高,四是印发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7年)》,五是完成了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自查评估工作。
(二)建立科学的投入补偿机制。一是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截止6月共减少药品加成收入876.7万元。落实了补偿办法,中央补助资金300万元,省级财政补偿167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万元。二是通过财政补偿、调整服务价格提高医院收入共计18321.44万元。三是改革新农合支付方式,实现了参保人员统筹区域内即时结算;从2022、2023年县级医疗机构新农合报账数据对比:2023年县级医疗机构实际补偿比为66%,较2022年的60%增长6个百分点;开展了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助;对重大疾病保障机制不断完善;对5万元以上大额医药费用患者实施二次补偿;全面实现了新农合补偿与农村医疗救助的“一站式”服务。
(三)完善药械供应保障制度。一是改革集中采购办法,公立医院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等办法开展集中采购,切实降低药品价格,优先使用基本药物,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开展网上交易,加强对采购双方购销行为的动态监管,鼓励医疗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器械、药品和国产高值医用耗材。1-5月累计医院药品销售额5783.83万元(其中基本药物销售额2411.4万元)、药品采购总金额5087.7万元(其中上网采购药品金额4957.37万元)、采购上网高值医用耗材金额787.05万元。二是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三是建立严格的诚信记录和市场清退制度。
(四)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建立规范高效的人事制度,按照省市县人社部门相关规定,建立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并报相关部门审批。二是推进管办分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落实公立医院法人主体地位和用人自主权。四是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度。五是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求,根据本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月考、季考、年考。坚持院科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平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真实反映工作业绩。将目标任务分为行政管理100分,技术质量管理100分和目标任务100分,按各项内容的细则进行考核。
(五)建立现代医院管理体制。一是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科学规划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发展,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以及履行县级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管理、财务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能。二是落实院长负责制,完善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并完善院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问责制。完善院长激励和约束机制,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三是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建立健全成本责任制度,强化节俭办院意识,切实采取措施堵浪费、增效益。
(六)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一是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二是完善合理分级诊疗模式,已印发《县卫生局关于强化县级会诊推进分级诊疗工作的通知》;《县2023年城乡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县卫生局关于印发2023年服务基层人员安排的通知》,今年1-12月累计双向转诊病人2287人;区域医技协作2538人,区域医技协作发生经费62万元。三是促进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县人民医院对镇乡卫生院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并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并给予部分镇乡卫生院资金、设备、技术等支持。1-11月派出医务人员127人次到镇乡卫生院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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