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方案(2篇)
目录
1.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方案 2
2.党政机关、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11
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方案
遵照xx组字[20xx]x号、xx卫字[20xx]xx号、xx卫字[20xx]xxx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xx年度委直属卫生健康单位及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委直属单位班子
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市直三家公立医院以公立医院和总会计师绩效考核结果为准)
(二)委直属单位班子科级成员
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传染病专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中心血站班子科级成员。
市中医院;
市妇幼保健院;
市传染病专科医院;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市中心血站。
(三)其他科级干部
委直属单位(含市直三家公立医院)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科级干部(含副科级干部),包括担任过科级实职已经退出实职,享受过科级干部待遇的人员。
20xx年x月份之前调整了岗位在现在单位考核,20xx年x月份之后调整了岗位的在原单位进行考核。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时间
2022年x月xx日至xx日(各考核组长根据机关和受考单位的工作安排具体确定)
三、考核内容
全面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工作目标及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内容。
全面考核领导干部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内容。
四、考核主要方法和程序
运用民主测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综合分析研判等方法,主要采取事前沟通、考核预告、单位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梳理汇总、考核汇报等步骤进行。
考核组与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沟通,说明来意,明确要求,商定事宜。
(一)绩效考核
1.发布考核预告。考核前,将考核有关事项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予以公告。
2.召开述职和民主测评大会。受考单位主要领导代表班子述职(主要内容包括述职述廉述德述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疾病防控工作责任制、卫生人才建设、临床科研、新技能推广、卫生健康文化建设、业务工作创新、巡察整改等工作情况,贯彻落实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其他考核对象作书面述职。组织考核对象进行民主测评。测评大会由受考单位主要领导主持,考核组组长作动员讲话。
参加人员:各单位班子成员、受考单位的所有副科级以上干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不少于受考对象人数的xx%,xx人以下的单位为全体干部职工。(印制好委直属卫生健康单位领导班子考核测评表、科级干部民主测评表和优秀正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和一般干部推荐表等表格。测评表A/B表用两种不同颜色的纸印刷。并准备好投票箱。班子科级成员需提交市直卫生健康单位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3.个别谈话。个别谈话对象为受考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离退休老同志代表,谈话总人数在民主测评人数xx%以上。准备好个别谈话人员名单,考核组成员人手x份。
4.市卫生健康委评价。由考核组成员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评价。市卫生健康委班子成员对受考单位科级班子成员进行评价。
5.考核组汇总考核情况。收集考察对象的科研成果、年度被市级以上评先评优等荣誉等实绩佐证材料。考核组根据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民主评议、科研成果、委班子评价等情况将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汇总考核得分。
6.确定考核档次。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及有关信息,对每个考核对象量化评分,汇总计算考核对象综合得分,最后由委党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二)选人用人评价、干部推优
1.做好干部选拔任用评议工作。对单位党委(支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选拔任用科级干部、股级干部等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各单位要印制好《20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表》。参评人员范围与参加民主测评的范围一致。
2.做好干部推优工作。市人民医院推荐优秀正科级干部x名、副科级干部xx人,一般干部xx人。市中医院推荐优秀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市妇幼保健院推荐优秀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市计生协会推荐优秀干部x人、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优秀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优秀正科级干部x人,副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推荐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市紧急救援中收推荐优秀干部x人;市中心血站推荐优秀科级干部x人、一般干部x人。
五、考核组任务区分
考核共分x个考核组,各组负责本组所负责单位的班子(除三家公立医院)和受考单位科级干部。
(一)第一考核组
组长: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络员: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科长
成员:市卫健委四级主任科员
市卫健执法局医疗卫生服务监督科科长
市卫健执法局一级科员
市疾控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市中医院人力资源部主任
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室副主任(人事科主任)
市中心血站办公室主任
考核单位(对象):
市人民医院科级干部;市传染病专科医院班子及科级干部。
(二)第二考核组
组长: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联络员:市计生协会基层科科长
成员: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市卫健委四级主任科员
市卫健委一级科员
市卫健委人事科教科
市人民医院党务工作部副主任
市计生协会一级科员
市紧急救援中心办公室负责人
考核单位(对象):
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科级干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市紧急救援中心、市中心血站班子及所有科级干部。
六、考核计分
(一)绩效构成
班子及科级干部考核均实行量化评分。绩效考核评分占xx%(实施细则从本单位绩效考核评分办法),本单位班子成员测评占xx%,本单位群众测评占xx%,市卫生健康委班子成员评价占xx%。
(二)加减分核定及计分办法
①加减分核定:加分项目由受考单位自行申报,并提供有关证书或奖牌复印件交考核组。考核组现场查看有关证书或奖牌并做相关记录,考核组负责收集并确认签字,提出加分意见经考核组组长签字后交委人事科教科。减分项目由委人事科教科统一向相关职能科室征询所有考核对象综治、廉政、意识形态、个人诚信等方面的情况,由职能科室提出减分意见。
②计分办法:考核年度内,受考单位获市厅级(由市委、市政府及省卫健委等厅局颁发)、省部级(由省委、省政府、国家卫健委等部委颁发)、国家级(由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综合先进表彰的,领导班子分别加x分、x分、x分。领导干部获市厅级、省部级、国家级综合先进表彰的分别加x.x分、x分、x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计计分。班子累计加分不超过xx分,个人累计加分不超过x分,荣誉鉴定起止时间以奖牌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
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计分,分值计入年度考核总得分。
考核年度内,受考单位或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卫健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x.x分,受到市卫健委通报批评的每次扣x.x分,累计扣分,上不封顶。受考单位被通报批评的,除受考单位领导班子扣分外,受考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一并扣分。考核受考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发生重大问题的,其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次,其党政正职干部不得评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党政正职、分管领导考核总分中各扣xx分。
七、考核等次确定原则
(一)等次划分
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基于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的可比性,对班子和副科以上干部实行分类考核。班子评价意见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班子科级干部成员评价意见为“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二)名额安排
1.优秀班子名额按考核对象总数xx%的比例确定。
2.优秀正(副)科级干部名额按考核对象总数xx%的比例确定。
(三)等级确定
优秀班子和优秀干部原则上按考核综合得分确定。综合得分xx分以上的领导班子和干部分别确定为良好班子和合格等次;综合得分xx—xx分领导班子和干部分别确定为一般班子和基本合格等次;综合得分xx分以下领导班子和干部分别确定为较差班子和不合格等次。
八、考核结果运用
(一)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绩效考核排名在全系统科级班子成员前30%的,方可考虑提拔重用。“基本合格”的由委党组派人对其诫勉谈话;“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二)各单位根据市卫健委通报的考核结果,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绩效考核方案,发放相应的年终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
九、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要高度重视班子科级成员绩效年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扎实做好考核各项工作。要对照考核方案,认真梳理,查漏补缺,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
2.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机衔接,顺利完成。采集信息要程序规范,做到真实客观,考核措施要科学有效,确保考真评准。
3.严格履职,严守纪律。绩效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深入细致,客观公正地开展考核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履行确认程序,为考核提供准确依据。要严守工作纪律,发现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党政机关、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党政工作部门、派出机构、办事机构、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以下简称区直部门),地级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年度考核突出政治标准,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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