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ppt+讲稿:学习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5500字,30张)

全文学习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务院安委会近日印发《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重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程、安全素质等方面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一、内容概述
    《方案》共提出了八个方面20条具体措施,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集中印发了各部门牵头制定的31个部门子方案,形成了“1+31”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总体框架,利用三年时间,深入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全民安全素质提升“八大行动”,推动地方党委政府、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健全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提升;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二、全文学习
    (一)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1.会同中央党校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固化完善“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推动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全覆盖,其中:2024年,重点开展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5年,重点开展金属冶炼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重点文物保护等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2026年,重点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各地区及国务院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二)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体系提升行动
    2.总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修订一批、提升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形成覆盖各行业领域的较为完备的标准体系。对于已经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修订完善,增强操作性和实用性,并针对新问题、新风险补充完善标准要求;对于以推荐性标准或以试行、暂行办法等文件出台的,2024年底前要积极总结提升为部门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等,增强权威性。结合行业领域实际情况,针对性制修订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检查指引指南等配套文件、制作有关视频,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整改质量。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开发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化工园区等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严格准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企业退休技安人员以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
    5.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2024年底前建立健全分区域、分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修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
    6.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底前完善数据库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等各渠道排查的重大事故隐患全量汇总,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7.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石油天然气开采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2024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煤矿、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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