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自康熙五十六年(1717 年)绢纳入仕,至乾隆三年(1738 年)卒于直隶总督任上,一生历经康雍乾三朝,但其一生的政治作为主要集中于雍正一朝。雍正帝于即位之初,就针对吏治腐败、朋党林立之局,官员推诿塞责、沽名钓誉之弊,发布十一道上谕,“匡正吏风”,“兴利除弊”,以猛政挽救康熙末年形成的颓废政局。
但地方官员盘根错节,阻碍势力十分强大,新政推行步履维艰,为使新政顺利推行,雍正帝急于培养一批操守廉洁、实心任事、忠诚奉公的贤官能吏,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李卫脱颖而出。李卫以在户部揭发某亲王贪污一事被雍正所注意,李卫这种勇敢任事、不畏权势的行事作风,正是雍正帝兴利除弊、推行新政、建立廉洁高效的新官僚队伍的模范人选,因此,雍正即位之初,就开始重用李卫。
澄清云南、浙江两省盐政
雍正破格提拔李卫为云南盐驿道,让他去整顿云南盐政。当时的云南盐政陋规盛行,官卖、走私、侵吞、亏空等问题层出不穷。李卫认为云南盐政百弊丛生的根源在于官卖,要肃清云南盐政,必须打击官卖之弊,因此,他大胆将云南盐政的官销体制改为官督商办。
对于云南地区的私盐问题,李卫用降低盐价的办法,打击私盐市场。在侵挪亏空问题上,李卫认为主要根源在于盐政陋规,如上下级官员间的行贿包庇、新旧官员交接时的敷衍等,因此,李卫认为要解决云南盐政的侵挪亏空问题必须裁撤盐政陋规,但因云南盐商资本薄弱,连刚开始的注册资金都凑不出。
李卫只得允许其先盐后课,最终因盐商逃遁盐课而被迫停止,改回从前的官销模式,但李卫的大胆改革精神打破了云南盐政一成不变的现状,李卫这种勇敢任事、勇于革新的形式作风成为雍正帝兴利除弊政策的地方代表,深得雍正帝的肯定。通过降低盐价,使云南官盐价高的问题得到改善,改变了私盐市场的价格优势,使“私盐不待禁而渐除”。
雍正三年,李卫升任浙江巡抚,并仍令其兼理浙江盐政,浙江盐政不同于云南,盐枭势力强大,且江浙交界地带管理松懈,浙省又濒临外洋,盐枭问题实难治理;并且,浙省的私盐问题也十分严重,官盐片引难销的情况常有,且盐商实力雄厚多与官员勾结,使得浙省盐政问题十分棘手,属实难治。
同时,浙省的盐政陋规一点也不亚于云南,其中最为严重的当属浮派问题,浮派是政府官员强加于盐商身上的一种不合理的额外征费,由于浙省浮派过重,盐商只得将其摊入盐价之中,使得浙省官盐价格高的离谱,导致市面上私盐日渐盛行。
在了解浙省盐政的基本现状后,李卫提出四点治理措施,首先加大盐枭打击力度,遏制盐枭势力;二则裁撤浙省盐政中的不合理浮派,降低盐价;三则加强浙省营伍建设,增强作战能力,同时完善江浙交界地带的管理,使盐枭失去栖身窝点;四则通过整顿浙省吏治,整肃官商勾结问题。通过上述四点措施,浙省盐政焕然一新。
浙省盐政浮派经李卫裁撤后,盐价降低,使官盐销售市场得到恢复,至雍正六年,浙省一年所行盐引数目有九十四万一千八百余道,多出定额“二十三万一千有奇”。并且通过整顿浙省营伍,加强江浙交界带的管理,使得一些大盐枭皆成功落网,盐枭势力大受打击。通过整顿吏治,严格缉私官兵的选拔,使其在根源上阻断政府官兵与盐枭的勾结,大大提高了缉私效率。由于李卫治盐有方,雍正帝遂将江苏省盐政也暂交李卫管理,在李卫的治理下,江苏省盐政也由亏转赢,可见李卫在治盐方面的能力。
纵观李卫对于云、浙两省盐政的治理,虽没有彻底解决两省盐政痼疾,但盐政长年累月亏空的问题已经基本厘清,并使盐政管理弊端、私盐泛滥、官盐价高等问题都得到了改善,使云、浙两省盐政重新焕发活力。
加快雍正新政在浙江省的推行
雍正三年,李卫升任浙江巡抚,在浙江一干就是6年,李卫对雍正新政在浙江省的推行不遗余力,政治方面,整顿吏治、清查亏空;经济方面,推行“摊丁入亩”和“耗羡归公”;军事方面,整顿营伍,加强社会治安。李卫认为,浙江省吏治废弛主要在于官吏队伍的贪腐无能,因此首先就对官吏队伍进行整顿,整顿过程中尤其注重官员的人地相宜,李卫认为:“若将人地甚不相宜之员,听其在任,学习难成,则民社重寄,转致贻误地方。
在整顿地方胥吏时,李卫认为一些无职业操守的讼师是万恶之源,官员稍显无能就被其左右,再者,浙省事务繁多,许多衙门事务不得不假借胥吏之手,为避免他们欺上瞒下,鱼肉百姓,李卫加大了对浙省胥吏队伍的整顿力度,以从基层澄清浙省吏治。在浙省钱粮亏空的问题上,李卫认为应从惩贪追赃入手,无法如数偿还的官员,则令其家人代偿,直至全部补齐,至雍正五年,除小部分尚有挂欠外,浙省亏空已大致完解。
在推行“摊丁入亩”上,李卫也是竭尽全力,李卫任职浙省后,对于在浙省搁置许久的“摊丁入亩”政策,极为用心,一面对民众讲解摊丁入亩之优势,加强民众对政策的了解,一面对反对和阻碍“摊丁入亩”政策推行的不法民众和地方绅衿派兵镇压,使得耽搁已久的“摊丁入亩”政策终于在浙江省全面推行。
除“摊丁入亩”政策外,李卫对“耗羡归公”在浙省的推行也竭尽心力,李卫赴任后,就上奏雍正帝浙省尚无耗羡,官员在赡养家口之外,对于衙门的办公支出常常捉襟见肘,如此下来,官吏很难坚守操守和保证办公效率,遂雍正帝特于浙省税收中扣留十万银两留于浙省官员养廉办公只用,对于养廉银的分配,李卫也是面面俱到,从府县官员到衙门佐杂,再到将军衙门,对于分配银两也是各有针对,雍正帝对李卫在养廉银分配上的用心也是十分满意。
在浙省营伍整顿的问题,李卫十分重视,认为此事不仅事关浙省社会安定,也关乎浙省的海防安全,因此,经常亲历现场,指挥营伍兵丁训练,兵丁素质和作战能力的提高不仅加强了浙省海防安全和社会稳定,同时也加快了浙省盐枭的缉捕,促进了浙省盐政的治理。
完善京畿地区的治理
雍正十年,李卫在浙江干的风生水起,雍正对此大为赞赏,继续提拔他为直隶总督,主要负责军队训练。直隶地区毗邻京城,具有保卫国都的重要政治作用,因此,直隶地区的安定与否关系重大。雍正帝在李卫赴任前,就向李卫言明了直隶地区的营伍情况,并令李卫到任后,立即招募新兵严加训练,以缓解直隶营伍腐败无能的现状,李卫深谙雍正帝的指示,十分重视此次所募新兵的培养,从教官的选择到实际的操练,李卫都十分用心,李卫认为训练新兵之人,必得实践经验丰富,而直隶省堪用于新兵训练之的人才不多,并于其曾督抚过的浙江省选取数人调往直隶地区用于新兵训练。
除严格教官的选择外,对于新兵的操练李卫也有自己的见解,李卫反对一味地增强训练强度,认为这样做只会适得其反,疲累兵丁,至雍正十一年十二月,新募的两千兵丁已训练完毕,正式统为督标二营。
此外,李卫对于直隶省的吏治治理也十分重视,严惩贪腐、拣选官员双管齐下,对于鄂尔泰之弟鄂尔奇的不法行径毫不掩讳的禀告于雍正帝,其他人更是不留情面,对于直隶地区的官员任用,李卫认为个人能力和人地相宜都十分重要,并以此为标准对直隶地区的官员进行拣选,经过李卫的治理直隶省的吏治得到了肃清。
对于关乎民生的水患问题,李卫也是尽心尽力,在浙省时,李卫就十分重视海塘工程的修筑,在督浙的六年内对浙省海塘的修筑作出了重要贡献。调到直隶省后,李卫曾多次到各地勘查河工,疏浚河道,修筑堤坝。可见,李卫在任直隶总督期间,对于京畿地区的政治、经济、军事的治理上尽心尽力,完善了京畿地区的治理。
李卫祖上以军功起家,自幼就喜爱舞刀弄枪,读书不求甚解,但对文人却是十分敬重,他在督抚浙、直两省时,除整顿吏治、发展地方经济外,对两省的地方文化发展也很重视,任浙江总督时,先后整修了敷文书院和紫阳书院。
紫阳书院是康熙年间两浙盐官及盐商集资所建的一所普通书院,原名紫阳别墅,同治时期才改名为紫阳书院,敷文书院则不同,建院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渊源,旧址原是唐贞元年间修建的寺院,明弘治年间才改建为书院,初建之时名“万松书院”,因其位于凤凰山万松岭下,遂取名万松,当时明朝的大思想家王阳明也曾在此讲学,极具盛名,康熙帝南巡之时,也曾亲临于此,并赐匾额“浙水敷文”,故又改名敷文书院,敷文书院也因此闻名天下。
但无论是敷文这样闻名于世的大书院,还是紫阳这样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书院,对于它们的发展李卫都一样的重视,并用自己的养廉银补给书院。李卫任浙江督抚时,浙省文人因汪、查案的影响被剥夺科举资格,为此,李卫一面教化民众,督导文人,整顿浙省风气,一面向雍正帝给浙省文人、百姓求情,雍正帝最终鉴于浙省世风的改良,允许浙省复开科取士,浙省文人无不对李卫感恩戴德。
此外,对于浙省的文化古迹,李卫也十分关心,在浙期间,李卫不仅整复了康熙帝亲题的“西湖十景”,在此基础上还补修了“西湖十八景”,李卫不仅参与西湖修复,还亲自主持编撰了《西湖志》,对西湖的历史文化及深化传说都进行了详细记载,并对西湖景观进行配图说明,对今天西湖景观的修复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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