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学习心得:“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学习应该是每名党员的终生课题,因为党章几乎可以看做是党内的“宪法”,是一切党内法规制度的“根和本、魂和纲”。“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党章蕴含着深刻含义和深邃理论,仅且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按图索骥,才能融会贯通。我个人有三点体会:
一是党章做出了法制还是人治的选择
党章我认为首先是代表了法制的观点和主张。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是在阶级社会中,一定的阶级或阶层的政治上最积极的代表,为了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政治目的,特别是为了取得政权和保持政权,而在阶级斗争中形成的政治组织。现阶段作为执政党,为了实现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最高理想和目标而制定的党章,既是路线图也是方法论。它也是一种以党内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的实践指南和操作手册。
“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出自《韩非子难三》,其含义是“法规一定要让人明了,而术不一定能被人察觉。”这里的术指的是古人所谓的帝王之术,御人之术。这段话的实质也就是在探讨法制与人治的关系。我们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各种文化思潮和学术探索都尝试过、探讨过、实践过。先秦时期诸子百家的法家提出以法治为核心,以富国强兵为己任的政治主张。通过商鞅变法的理论产物实践化,秦国迅速变强最终统一六国,《史记商君列传》中评价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意思是说治国并不是只有一条道路,只要有利于国家,就不一定非要拘泥于古法旧制。我们的中国共产党诞生于1921年,那是中国历史上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时期,历经多种政治形式的尝试均告失败,最终的“天选之子”是来自沙俄的“十月革命”,随着“阿芙乐尔”号巡洋舰上一声炮响送来了马克思主义才拯救了中国,指明了我们的前进道路。中国的历史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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