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情况汇报
自集中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集中整治工作。现将近期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在当前的扶贫工作中,注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更要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确保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让贫困群众真正受益。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数据,用以展示我们在扶贫领域反腐败工作方面的努力和成果。建立健全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机制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扶贫一线,对扶贫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据统计,去年全国共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42余次,涉及扶贫项目10多个,发现并纠正问题8余起。在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方面,我们采取了严格的监管措施。例如,去年全国共审计扶贫资金3亿元,发现违规使用资金3.5亿元,追回资金3.4亿元,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的挪用和滥用。
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我们坚决依法惩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据统计,去年全国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5余起,涉及人员18余人,涉案金额达5亿元。这些案件的查处,不仅震慑了腐败分子,也维护了扶贫工作的公平性和正义性。在加强扶贫领域的教育培训方面,我们积极开展廉政教育、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去年全国共举办扶贫领域廉政教育培训班30余期,培训人员1.2万余人次,提高了扶贫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整治基层“微腐败”,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基层“微腐败”问题虽小,却如蚁穴溃堤,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执政基础。因此,我们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铁腕手段整治基层“微腐败”。在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管方面,我们建立健全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我们加强了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和检查力度,去年共对16个村进行了财务审计,发现问题4个,涉及金额达12万元。这些问题的发现和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行为,提高了村级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在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督方面,我们建立了严格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廉政建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对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执法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去年,我们共查处基层执法人员违法违纪案件6起,给予*纪政纪处分5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这些举措有效地净化了基层执法环境,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形象和公信力。在积极拓宽群众监督渠道方面,我们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开举报方式。去年,我们共受理群众举报9件,其中有效线索4条,根据这些线索查处了一批基层“微腐败”案件。同时,我们鼓励媒体对基层“微腐败”问题进行曝光和监督,形成了强大的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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