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严守工作纪律 履职尽责善作为
工作纪律是党的六大纪律之一,是广大党员做好党的各项工作、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保障。严守党的工作纪律,既要从思想上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将纪律的约束内容内化为开展工作的基本原则,更要准确把握恪守工作纪律的实践要求,坚持知行合一,以履职尽责的态度、勇于担当的精神、真抓实干的作风,在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展现更大作为。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
一、深刻认识严明党的,工作纪律的重要意义
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工作内容十分丰富,除包括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以外,还包括党的领导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军事工作、经济工作、文化工作以及对外联络工作等。相应地,党的每一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都需要有工作纪律作为保障。
虽然“工作纪律”这一概念是在党的十八大之后才明确提出的,但在党的纪律建设实践中,历来就有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工作方面的有关纪律要求。比如,在革命战争年代,保守党的秘密在党的纪律中有着特殊的重要地位。为了在特殊环境中生存下去,我们党从保密工作方面对党员提出了严格要求,为党的生存、巩固和发展提供了纪律保证。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就强调了党的保密纪律,明确规定“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党的二大后通过的每一部党章,均强调“保守党的秘密”这条重要的纪律。为了增强全党保密意识,1927年,八七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问题决议案》中明确指出,“极严格的秘密规律,是秘密状态中党的工作之基本条件。虽极小的破坏秘密规律,都应与以严厉的处分(一直到开除)”,同时强调,“严守党的纪律尤其为秘密党之必要条件。党部机关之一切决议及决定、调遣等等,应当绝对的服从,一切党员,不论其地位如何都应如此。凡破坏纪律者,都应从严惩办(停止职务,开除党籍等等)”。解放战争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为适应新的形势和环境要求,党中央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保密工作纪律、外事工作纪律、民族工作纪律等。党中央驻西柏坡期间,党的工作纪律涉及范围更为广泛,涵盖了政治、经济、军事、文教、外事、民族宗教等各个方面的工作,为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新时期,随着各方面工作逐渐展开,党内出现了骄傲自满、消极怠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针对此,党中央强调党员干部要认真履职尽责,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并对失职、渎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行为从纪律上作出了规范约束。1997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将“失职类错误”作为违纪的七种类型之一,规定因工作失职致使某一方面工作发生严重事故或者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要给予党纪处分。2003年发布的《条例》正式版本,将“失职、渎职行为”作为违纪十大类型之一,规定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对《条例》进行三次修订,其中对工作纪律内容的修订,有针对性地解决了不同阶段出现的落实党的工作方面的突出问题,为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2015年修订的《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系修订后新增内容,提升了工作纪律的地位,初步实现了工作纪律的系统化。2018年修订的《条例》,增加了对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2023年修订的《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使党的工作纪律的边界更加明确、清晰,推动监督执纪更加精准、规范,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二、全面理解党的工作纪律的基本要义
党的二十大擘画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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