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管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公共资源交易)

县公管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4年上半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推进交易“电子化+市场化”、服务“标准化+多样化”、监管“智能化+协同化”、队伍“专业化+规范化”,突出建立长效机制解决难题、运用市场增强内生动力和清单闭环推进任务落地,坚持创新引领、锻长补短、提质增效,较好完成上半年工作任务,为全年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我局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暨下半年重点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上半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概况
    (一)进场交易情况。1-5月份,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266场次277个,实现统一平台进场交易18.53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数388个的71.39%、交易总额18.82亿元的98.46%,共节约资金1.66亿元,节资率13.78%,实现国有资产增值2.77亿元,增值率128.84%。其中: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185场次192个项目,预算金额10.84亿元,中标金额9.52亿元,节约项目建设资金1.32亿元,节资率12.18%;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65场次62个项目,预算金额1.21亿元,成交金额0.87亿元,节约采购资金0.34亿元,节资率28.1%;国土、矿产资源项目进场交易5场次12宗地块,起拍价2.15亿元,成交价4.92亿元,增值2.77亿元,增值率128.84%;国有产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1场次1个项目,成交金额0.1亿元;农村综合产权项目进场交易10场次10个项目,交易额3.11亿元。
    (二)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情况。单个项目预算价10万元以上至60万元以下由乡镇(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发包项目111个,成交金额0.29亿元,分别占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总数的28.61%、交易总额的1.54%。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坚持应进必进,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一是认真执行《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按照应进必进原则,依法明确公共资源类别、范围、规模、标准和监管部门等,有序推进适合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市场化方式配置的各类公共资源进入平台交易。
    二是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清单、审批核准备案项目清单、办理施工许可证或施(开)工备案项目清单等“三清单”共享核查比对机制。从项目名称、投资规模、建设单位、招标时间、发包方式、中标企业、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等环节关联关系入手,紧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常态化开展核查比对工作,严查规避招标、应招未招、应进未进、先建后招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持续将全县农村产权交易项目纳入统一管理。投入30万元,启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升级改造,构建完善“互联网+”服务平台,促进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不断提高农村产权进场项目质效,对进场交易项目进行科学评估,明确项目具体目标和成果预期,进一步增加农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
    四是依法规范限额以下小型项目发包。认真执行《安徽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限额以下的小型项目发包工作列为各乡镇(建设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履行决策程序,符合工程建设招投标的,按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政策规定,全县小型项目发包全面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二)坚持转型升级,持续巩固全程电子化交易保障
    一是配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工作。根据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要求,梳理相关交易类型业务需求,认真研究数字化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及时制定数据、业务见证和监管事项清单、标准,明确业务运行机制,推动交易业务全面数字化,以数字化转型赋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提升交易平台电子化信息化服务水平。大力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稳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推动交易活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今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55个、政府采购项目62个、小型项目发包132个,全部实行“不见面开标”,在线发放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项目65个,合同在线公开项目65个,全流程电子化率100%。
    三是强化交易数据质量管理,着力提升交易数据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严格执行《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各项规定,准确把握《平台系统监测办法》具体要求,先后3次组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经办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压实岗位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强各环节交易数据的审核把关,定期开展交易数据全量自查,确保交易数据质量。
    四是协同推进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不断提升信息系统整体安全防护能力。认真履行市县数据传输专线合同,不断更新优化政务外网供应商服务措施,不断提高交易平台一体化稳定运行保障能力;定期开展开评标区监控系统运维检测,对摄像头、拾音器等进行优化更新,提升音视频下载质量;认真落实交易平台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定期组织人员对交易中心办公设施、安全设备进行检查和隐患排除,落实机房网络安全日常巡检制度,强化交易场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确保交易平台安全稳定运行。
    (三)坚持提质增效,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
    一是持续开展招标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积极宣传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政策,全面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指导督促招标人认真履行项目招标的主体责任,坚持对排斥潜在投标人等不合理条款设置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清除各种形式的招投标隐形壁垒以及妨碍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项限制门槛。通过招标文件发布前的见证登记,变“补救式”末端监管为“早提示”前端服务,切实为公共资源公平交易清障护航。今年以来,共完成招标文件见证发布50份,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修改意见建议47条。
    二是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减免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减收、免收投标保证金,扎实推进企业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今年以来,共免除中小企业及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下项目招标的企业投标保证金5792家次7.17亿元,接受企业以非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共1083份4.66亿元。大力推进“中标贷”服务工作,指导帮助3家中标企业获得“中标贷”5笔410万元。
    三是拓展完善常态化与各类经营主体沟通渠道,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开展招投标领域涉及民企的歧视治理。不断完善招投标竞争机制,通过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依法分包、完善评标办法等方式,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依法高效办结异议投诉督查督办事项,依法受理处理招投标投诉,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合理利用信访举报中发现各类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共受理书面投诉2起,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进行回复;及时办理六安市统一政府热线服务平台办件及县政府网站书记信箱办件4件,办结率100%,推动诉求人满意度持续提升。
    (四)坚持锻长补短,持续提升综合监管水平
    一是全面配合县纪委监委部署开展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明确工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等案件立案标准和移送标准、范围、程序,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利用大数据分析系统,深入摸排红黄预警线索,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做好问题线索移送的协作与配合。深化行刑衔接,规范案件办理,推动落实招投标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高效联动机制,推进招投标领域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案件移送与会商,推动形成有效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合力。今年以来,依法对弄虚作假投标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罚款2.8万元,按程序及时向县公安机关移交招投标违法犯罪线索1件。
二是切实加强中标企业标后履约监管。常态化开展标后履约督查检查,扎实推进交易市场与履约现场“两场联动”,指导督促招标人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据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违约行为及时处理到位,推动中标企业诚信履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重点工程标后履约联合督查5次,检查重点项目23个,发现问题9个,指导敦促招标人(建设单位)严格落实问题整改;开展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发包)工作半年检查1次,共检查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176个,其中:400万元及以上的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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