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2024年XX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切实提升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区域食品生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分级与信用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区域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任务
区局负责全区食品生产环节企业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执法大队根据计划,进一步细化企业监督检查的方案,实施好辖区内食品生产环节的企业监督检查。
2024年,在食品生产环节全面实施A级企业预警触发式监管机制,对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为A级的食品生产企业无事不扰,原则上不安排日常监督检查,只通过各类专项监督检查进行有因检查;食品安全信用风险等级为B、C、D级的食品生产企业具体分级监管要求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及重点
开展监督检查时,应严格按照《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要点表》规定的检查事项开展全项检查,主要检查生产者资质、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委托生产、产品检验、贮存及交付控制、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前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等方面内容,对纳入信息追溯目录的企业,还需检查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情况。重点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生产过程是否严格控制、出厂检验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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