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与集体资产监管的调研报告
为了了解全市农村集体发展与资产监管面临的新问题,通过对全市12个县(市、区)、20余个镇村的实地走访、座谈,结合对今年全市农村集体调度通报线上数据的整体分析,形成本报告。
一、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资产基本情况
据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系统数据显示:我市共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个,其中:镇级*个,村级*个。2022年末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亿元,非经营性资产*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万亩,其中:农用地*万亩,建设用地*万亩,未利用地*万亩。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登记入账集体经济资产总额*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亿元,农业资产*亿元,长期投资*亿元,固定资产*亿元,无形资产*亿元;负债合计*亿元,所有者权益*亿元。
2022年,全市实现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亿元。其中:经营收入*亿元,占比*%,发包及上交收入*亿元,占比*%,投资收益*亿元,占比*%;其他收入*亿元,财政补助收入*亿元;经营支出*亿元,管理费用*亿元,其他支出*亿元,实现集体经济收益*亿元。
全市集体经济收入呈现以下特点:收入平稳增长。全市村集体村均收益*万元,集体经济收益增幅较2021年全年数增长*%,集体经济收益“稳”的态势不断巩固。收入幅度可挖掘潜力较大。资产收益率仅为*%,每百元资产获得收益*元,资产效率可提升幅度空间较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其中集体经济组织外部投资和当年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的*%,由于各级政府关注度高,新型集体经济在起步阶段,获得了政策性扶持的大量资金。廉洁支出风险预期好。收入费用比*%,每百元收入列支支出*元。*市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采取镇级监管、村本级“四议两公开”、“银农直连”系统监管和村级财务公开App群众监管的四重监管体制,有效遏制了胡支乱花、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支出现象。
二、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面临的困境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的乱象随着时间、关系和利益的多种因素叠加,问题日益突出。
(一)政府部门指导和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目标差异化。政府部门将地方经济增长、“消薄”攻坚提升、集体资产监管等作为工作的重点,没有充分关注村集体经济丘陵山地农村经济背景、人力资源矛盾、市场经营风险、土地政策桎梏等,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度不高。例如,2023年*县在申报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过程中共有20个村,但政府把此次申报的17个村集体项目资金集中,以*县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义投资入股到“经营青中村民宿”发展旅游康养产业项目。申报过程、项目筹划、投资协议、经营面积、经营方式全由相关部门包揽,村集体可以“高枕无忧”,承诺每年兑现村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提出可分配收益50%作为公积金,10%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剩余部分40%用于成员分红。
(二)村集体财务管理与信息决策背离。目前村集体记账模式多为代理记账,其中:由农商银行实行代理记账的村532个,镇级财政所代理记账的村511个,第三方机构代理记账的村687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记账的52个。村集体认为财务工作与自身关联不大,难以主动参与到财务管理当中。财务代理记账部门仅仅发挥事后核算职能,对业务信息间接获取。这样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得不到保证,财务信息也难以为村集体决策发挥作用。例如平利县各村“三资”财务管理记账凭证的制单人、审核人、记账人均为“村级管理员”,“银农直连”村级审核人为村会计,实际审核人员应为村级理事长,表明每个村只分配了一个账号进行记账,不符合记账规范要求。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支配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全年村集体账面“货币资金”平均结余闲置资金4.52亿元,截至2022年12月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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