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政协常委会安排,现将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人民法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和组成部分,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是人民法院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纽带和桥梁,是体现司法权威和司法为民的重要窗口。人民法庭植根最基层,处在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的第一线,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具有特殊地位。因此,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公平正义,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促进诉源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注重强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坚持“三个便于”“三个服务”“三个优化”工作原则,一体推进法庭建设,系统打造法庭品牌,有效发挥法庭功能,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前沿阵地,为平安X、法治X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是履职尽责,守好执法办案“主阵地”。全市法院人民法庭按照专业化的审判思路,推动类型化案件的专业审理,并通过要素式庭审、格式化裁判文书、编写办案规范等方式提高审判质效。对于符合简单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或依职权适用相应程序,推动简单案件进入审判“快车道”,切实提高审判效率。工作中,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工作中探索总结出“老弱病残不传、农忙时节不传、贫困群众不传、边远山区不传”“四不传”等经验做法真正做到了便民利民。2023年,所辖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3503件,占全市法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总量的三分之一;同比收案量下降4.5%,较好地凸显了诉源治理成效;结案3434件,结案率98.03%,高质量地完成了审判任务。
二是盘活力量,抓好基层治理“最前沿”。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增强社会治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拓宽社会治理渠道,切实发挥人民法庭法治保障作用。2023年,全市人民法庭引入调解组织69个,特邀调解员58人,诉前导出案件282起,调解成功案件317起,司法确认12件。依托“法官进网格”“百姓说事、法官说法”等机制,通过“网格微信群”“电话调解”“入户走访”“签署联络卡”等方式广泛发动群众,盘活基层力量,精准对接基层需求。实打实创建无讼社区(村屯)、服务乡村振兴,13个人民法庭创建无讼社区(村屯)28个。靖宇县法院指导包保的新胜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三是联调共治,打好多元解纷“组合拳”。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构建“前哨式”解纷模式,确保及时发现、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人民法庭“巡回”工作深入乡镇村屯、田间地头,诉源治理涉及左邻右舍、家长理短,“立案在乡镇、开庭在村屯、调解进家门”等成为工作常态,“一纸裁判”向“融入治理”、“坐堂问案”向“促膝长谈”转变效果更加突显。X县法院X人民法庭多元解纷特色品牌入选最高法院第五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第X号)。X县法院X人民法庭获评省法院第一批“枫桥式人民法庭”。X人民法庭“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相关司法理念、经验做法在《人民日报》刊载。
四是因势利导,当好经济发展“护航员”。全市法院人民法庭以“小法庭”保障“大产业”,为经济发展提供专业法治保障,助力X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X县法院精准对接属地党委关于X沿线旅游产业发展规划需求,将原开发区人民法庭迁入花园口镇,更名“花园口人民法庭”并加挂“生态旅游法庭”牌子,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助力区域生态旅游健康发展。X县法院X人民法庭对标辖区人参产业发展需求,灵活开展工作,确保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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