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X县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

关于对X县对村巡察工作的思考

    按照统一安排部署,X市赴X县蹲点调研组紧紧围绕重点内容开展调查研究,全面了解对村巡察工作现状,深入分析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举措,为深化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提供决策参考。
    一、摸清底数,探索对村分类标准
    (一)X农村基本现状
    X县位于X市南部,属X黄土高原沟壑区,区域面积1804平方公里,是典型的“一县一业”示范县。近年来,X以苹果产业为引领,以“一区16村”为示范,以点带面推动乡村振兴,分类发展农村事业,先后建成以X、X为代表的产业兴旺村,以X、X为代表的生态宜居村,以X、X为代表的乡风文明村,以X、X为代表的治理有效村,以后X、X为代表的生活富裕村。
    1.村组结构。全县辖8镇1街,196个村,805个村民小组。5个村民小组以上的村64个,3-4个村民小组的村88个,1-2个村民小组的村44个。村民居住相对分散,如凤栖街道洛河村有15个村民小组,人口仅有1772人。
    2.人口规模。全县乡村人口111459人,占比55.27%,其中2000人以上的村8个,以X镇北谷村3827人为最多;1000-2000人的村67个;1000人以下的村121个,以X镇X村197人为最少,且常住人口仅有92人。
    3.主导产业。苹果作为X农村的主导产业,170个村以种植苹果为主,2022年种植规模53.34万亩,总产量近106万吨,综合产值达130亿元,占全县年度生产总值的43.8%。其他19个村以玉米、红薯等其他种植业为主,7个城中村、城郊村则以房屋租赁和务工为主。
    4.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来源机动地承包,村均年收入仅为6.09万元。全县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30个,收入为0的村30个。97个村的3600余万元扶贫互助资金,5年贷款利息收入420万元,村均4.33万元。30个村的1500万元财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村集体年均收益1.5万元。
    5.村党组织。196个村级党组织共有农村党员8465名,其中35岁以下1030名,占比12.1%;初中及以下学历4941名,占比58.4%。196名村党支部书记平均年龄47.8岁,35岁及以下12名,占比6.1%。2021-2022年共有软弱涣散村党组织15个。
    (二)存在问题
    一是对村分类不精准。虽制定了《关于深化对村(社区)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要按照“城中村、重点村、一般村”进行类别划分,但分类标准过于笼统、不精准。二是因村施策不精准。实际巡察中,对村情复杂、矛盾较多、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村未进行具体分类,也未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不到位。如X村以苹果产业为主,地域广、10个村组相对分散;X村以房屋租赁为主,集体经济相对较好;两村差异明显,但均以“巡镇带村”方式开展巡察,用力均衡、重点不突出。
    (三)对策建议
    一是“3+1”精准分类。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制定“3类1重点”分类标准。“3类”:根据党组织建设情况、村组数量、经济体量、人口规模、信访矛盾等方面,按占比权重进行赋分,村情复杂多样在80分以上的为“一类村”、村情一般在50-80分的为“二类村”、村情简单且规模小在50分以下的为“三类村”。“1重点”:惠农政策、在村项目、配套资金(壮大集体经济资金、扶贫互助资金、产业振兴专项资金等)密集的为“重点村”。二是动态分析、灵活调整。根据巡前通报情况和村情变化,把对村分类情况与巡察形式、监督重点、巡察时间等统筹起来,适时调整工作计划,做到重点突出、靶向施策。
    二、因村施策,合理确定组织方式
    (一)对村巡察基本情况
    1.有序推进对村巡察。X县立足上届党委巡察实践经验,制定了《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年)(试行)》,将全县196个村纳入巡察范围,把对村巡察全覆盖要求制度化。制定了《实施意见》,从监督重点、方式方法、实施步骤等方面,做出对村巡察具体规划。十七届县委巡察村级党组织196个,完成了对村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279个,移交涉村问题线索69条,立案2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3人。2022年以来,十八届县委开展了两轮巡察,在巡察X、X、X、X等4个乡镇党委时,采取“巡镇带村”方式对所辖89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延伸巡察,发现问题381个,移交问题线索14条。
    2.灵活方式开展现场巡察。采用“线上办公”,利用村民微信群广泛宣传,线上受理外出村民反映问题。采用“现场办公”,深入果园培训点,在田间地头与村民“谝闲传”,面对面了解果农产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采用“夜间办公”,在苹果防雹、防冻、防虫等特殊时段,尤其是夜间防冻时,督促镇村干部协助指导村民防灾防害,推动解决群众“眼跟前”的困难。
    (二)存在问题
    一是巡察形式单一。X县已开展的对村巡察全部为“巡镇带村”,多采取“一托二”(一乡镇一部门)方式进行,专项巡和直接巡暂未开展,统筹谋划不精准,安排部署不合理。二是精力投入不足。对村巡察时间平均为1天,村组较多的甚至仅为半天,任务量与时间不匹配,如X镇辖29个村108个村民小组,现场巡察时间安排仅为30天,对村巡察精力投入明显不足。三是巡察效果不佳。未结合村情实际,合理精简巡察流程,按部就班推进工作,重点人群走访不全,村组地域覆盖不广,存在“走过场”现象。十七届县委对村巡察发现问题平均为1.4个,十八届发现问题平均为4.3个,巡察监督质量不高。(三)对策建议
    一是灵活巡察组织方式。根据对村分类情况,合理确定巡察方式。村情复杂多样的“一类村”重点关注、直接巡;体量规模相对均衡的“二类村”巡单位带巡村,村情简单的“三类村”镇村一体巡,村情动态变化的“重点村”专项巡,避开农忙时段机动巡。也可在一届党委内固定一个巡察组“专职巡”,既有利于积累对村巡察经验,又有利于提升监督质效。二是精简巡察流程。动员、汇报、座谈“三会合一”,减少会议频次。查阅资料与个别谈话可同步进行,根据资料反映的问题和村干部即时谈,提升效率。三是“加码”走访群众。入户走访在村村民,电话微信访谈外出村民。做到村民小组走访地域覆盖到位,重点人群按比例抽样访谈覆盖到位。离任村干部,信访户,困难户,村民代表,党员,享受惠农政策较多的村民(临时救助、大病救助、危房改造、征迁赔偿、惠农补贴)“一对一”“面对面”交流,做到必访必谈。利用农村集市、现场培训等人群聚集时机,灵活开展“现场办公”,集中受理群众诉求。
    三、综合分析,突出监督重点
    (一)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重点
    1.巡察监督重点。十八届县委围绕“三个聚焦”监督重点,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先后开展两轮对村巡察。第一轮巡察重点是村级党组织领导作用边缘化、惠民政策落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4个方面。第二轮巡察制定了对村巡察监督重点清单,围绕“三个聚焦”提出“二十五看”,紧扣苹果这一农村产业“特色”,在乡村振兴、惠农政策落实、农村“三资”管理、基层党建等常规监督内容基础上,针对果农关心的产业资金周转、土地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细化了监督重点,基本做到全面“政治体检”。
    2.专项检查重点。近年来,纪检监察、组织、农业农村等单位结合职能职责,重点围绕基层党建、惠农补贴、产业补助等29项内容,开展了农村工作专项监督检查。
    3.群众关注重点。群众关注重点主要聚焦在民生项目、惠农政策、乡村振兴等三类事项,问卷调查中占比达到59%。“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道路出行、生产道路维修、安全饮水等基本民生问题较为突出。村务、财务不公开,“口袋账”“节节账”现象多,干部离任“不交账”,群众对各类惠农补贴等事项知晓率不高。农村土地管理不规范,现行土地承包政策与家庭人口增减不相适应,“要土地”现象普遍存在。机动地承包费收缴难,“管饭地”“工资地”现象较多,一部分被占用、收不回。此外,实施苹果产业转型升级,推行栽植矮化密植园,亩均投资万元,群众无力承担。部分村干部“头雁效应”欠佳,遇到难题“绕着走”,“撂挑子”现象时有发生。
    (二)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重点不突出。对村巡察“三个聚焦”清单更新不及时,没有根据“三农”工作,尤其是乡村振兴等最新部署要求,结合X农村工作重心,细化完善对村巡察监督重点。二是监督重点不全面。巡前调查研究不广泛,深入基层收集群众关切事项少,结合其他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和巡前通报不充分。三是巡察方案缺乏操作性。巡察方案大而全,乡镇与农村监督重点简单混用,对村巡察监督重点不凸显,缺乏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不利于巡察组精准巡察。
    (三)对策建议
坚定对村巡察政治监督定位不动摇,把村作为独立巡察对象,围绕“三个聚焦”制定工作方案,抓住本地区农村主要特点和主要矛盾,细化监督重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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