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作文600字初中,告别故乡作文600字初中

文/张小娟

故乡作文600字初中,告别故乡作文600字初中

故乡这个词,读来就有几分伤感。它总是披着隐形的忧郁外衣,在我身处其中时无法察觉,只有离开时,这种隐形才会失去效力,显露面目。所以当我远离故乡时,我才开始记得关于故乡的一切,这一发现得益于跟朋友的闲谈。本以为忘却的记忆,在谈及时瞬间复活,那片故土上的点点滴滴如破笼而出的野兽一般,四处奔窜。

提及各自的小学,意外它们命运的底色都浸润着悲凉的气息,尽管我们相隔千里之外。朋友的小学离家很远,骑自行车需要四十分钟,但附近只有这一所小学,她别无选择,尽管如此,在她尚未读完四年级时,小学便倒闭了,她不得不转去其他的村镇上学。我的小学虽则将我供养至毕业,但在两年后也被迫关停。听舅舅说,因为父母都把孩子送到了乡镇或县城的学校里,村小招不起生只能关闭,曾经的校园现在已成了村里的大队部。去往学校的那条羊肠小道由于人迹罕至,也已经被两边野蛮生长的黑刺林给遮蔽了。谁曾想,这条小道上曾满是学生的欢歌笑语,但随着学校的消失,它也不复存在了。

我的小学坐落于一个半山腰上,离我居住的姥姥家虽只十几分钟的脚程,却要经历下山、上山的过程。原本这里只是七零八落的白杨点缀着的山,并没有路,但自从三十多年前村小建起来,父辈们便踩出了这山间小道。待我上学时,蜿蜒的小路已鲜明地把一座山劈成了两半,路上随处可见裸露在地表干裂的杨树根,似乎向每一个来往的行人无声地诉说着它并不漫长的历史,我亦是行人中的一个。那时的我个头虽小,却非常灵活,姥姥送我到山神庙头看我下山,她一打眼儿我已经爬上了另一座山头,隔着空谷和山梁远远地冲她摆手。

村小规模不大,虽只有三排平房,但依然容纳了从学前班至六年级的一百五十多人。我们的教室在校门进去的右前方,它见证了我六年多的喜乐哀愁。其中记忆犹新的是学会第一个英文单词,School,的快乐。现在想来,那是第一次凭借自己的力量推开了另一种语言的大门,那种喜悦大抵不亚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这要归功于我们新来的社请老师。她姓康,是一个身材娇小,脾气很好的女老师,听说请她来,是因为她会说英语。自此往后,我经常看到她穿梭于每一个高年级的英语课堂。我那时的英语课本,密密麻麻地写着中文标注的发音:“古的猫宁”“思古”“八爱可”“三克油”等等,虽然那写满中文音标的英语书早已找不到了,但那种对新知的热望穿过时间,以更加饱满的形式显现于后来的每一段人生旅程里。

从村到镇,到县城,到地市,到省城,我近乎龟速地远离故乡,直到把它远远地抛在身后。在原始的记忆中,每天在土地里刨食的人们,身上无不沾带着泥土的气息,忙完回家拍拍衣服,轻易地就能将其抖落一地。许是如此,故乡给我最直接的感受就是无处不在的泥土和附着在土地上无休无止地劳作着的农民。中学之后,坚硬的水泥地和柏油马路以不容拒绝的态度迅速占领了我生活的每一寸地方,他们面目明晰,整齐划一,像训练有序的兵士,以攻城略地的姿态轻而易举地就让我丢盔弃甲,抛弃粗糙而破碎的土地,心甘情愿地归顺于它。

离开姥姥家转去镇上的初中上学,我就像被抛入人群中的一颗野草种子,无师自通地在这里扎根发芽,迅速成长,以中等偏上的成绩将自己送入了县城的高中。经过三年循规蹈矩的学习,18岁的我换来了差强人意的成人礼,即将开启了人生第一次出门远行之旅。对于这场远行,我虽非仔细筹划过,但确是蓄谋已久,我暗暗欣喜地满怀期待着我即将到来的远行,却忽略了亲人在为我欢喜的同时,更多的是担忧与牵挂。

父母家就像一个中转站,每次出门前我都会提前一天从姥姥家回到父母家,然后去往学校,从初中就形成了这样的惯例,这次亦然。姥姥姥爷照例送我去山神庙的路口,姥爷总是沉默地背着手,低着头走在前方;姥姥则由于常年腿疼,不得不倚着拐杖的力,缓步前行,甚至没走几步就要趴在拐杖上歇一会。我劝她在家不要出来了,但姥姥非要把我送到路边,看着我消失在道路的转弯处。舅舅要是有空,会用摩托车载着我,翻越一座又一座山头,绕过四十分钟的盘山公路,将我送至我的父母家。

由于要去往一个陌生而遥远的新城市,早上必然是需要早起的。闹钟未鸣,就已听到大门的吱呀声,是爸妈起来了,为我预备早饭。我闻声醒来打开灯,揉着惺忪的睡眼看了一下时间,还不到六点。这暖暖的土炕总有一种魔力,陷入在它的怀抱里便不想脱身。“女儿,赶紧起来收拾了,不是还没来得及吃饭车就下来了,快起来了!”妈妈看到我屋里的灯光,趁机喊我起床。我磨磨唧唧地穿衣起床,开始洗漱,并做出门前最后的收拾。

路边的公交车七点四十下来,爸爸为了让我从容地收拾,匆匆吃了几口就抱起我的行李箱去等车了。他小心翼翼地抱起我的行李箱,过多的东西和庞大体积使得他不得不弯腰屈腿前行。虽然箱子很沉,但他还是坚持抱着,艰难地从家门口一直抱到马路边上,这是从他第一次接触行李箱就形成的习惯,不论我说多少次他都不予理会。其实,轮子沾上土没关系,但爸爸在意。后来的记忆中,爸爸每次都是自愿承担了搬运行李的任务,但从没有看着我离开过。好几次妈妈还在陪着我等车时,爸爸已经背上背篓去山上割草了,或者扛着锄头下地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二〇一八年九月第一天的早晨,我带着亲人的嘱咐,和装得满满当当的行李箱,带着懵懂的热望奔赴第一场远行。如今离开故乡已有四年了,但她的面目不仅没有模糊,反而越来越清晰。

离开家后每次都是一星期给家里打一次电话,问一问家中的近况。长久以来便成了一个约定。偶尔有一次早了或晚了,电话的那边的他们,就充满了关切的担忧。记得有次早上有事,没有按约定的时间给姥姥打电话,下午打过去的时候,姥姥不无失望和委屈地说,“我记是你今早要给我打电话尼,我提前就把手机装到兜里了,一直在等你的电话,但你赶早没打过来,不知道你好着吶,牵心了一早上”。我才意识到这个电话背后浓浓的爱和牵挂,我柔声地笑着告诉姥姥,“上午有点事情耽搁了,知道您会牵心,忙完赶紧打过来了。”姥姥听到之后,随之马上变得像个拿到糖果的孩子一样,语气也变得轻快了。听着姥姥熟悉的声音穿过话筒,直击耳膜,记忆也仿佛随着声音回到了那个小山沟里,回到了那个跟在姥姥的屁股后边,凡事都围着她转的时期。

我所在的北方小城虽已入秋,但不见秋意。四周成荫的绿树和街上的短袖碎花裙还在张扬着夏天最后的灿烂。然而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家乡,虽刚入九月,但天气已经见冷,不穿外套已经无法抵御随风侵袭的凉意,尤其是一场秋雨过后。但我很喜欢雨后的清晨,土腥味和着青草的气息伴着微微的凉意穿过鼻腔,滑进身体,那种无孔不入的清爽有如儿时吃过的姥姥做的凉粉。那时夏天天气热了的时候,姥姥就会张罗着做凉粉。她熟练地在案板上倒上两升白面粉,用温水和面将其反复揉至表面光滑,然后找来一盆凉水,将光滑的面团放在盆里开始“洗面”。就像给小孩洗澡一样,等面团褪下的“脂粉”让水变得厚重,便将盆中的面水倒入铁锅里,再放一瓢清水,继续温柔地一遍遍清洗,直到面团褪下细腻光滑的外衣,露出粗糙的内里为止。但这粗糙的内里也并非没有价值,它虽然看似其貌不扬,但将其放在蒸笼上,蒸熟之后就变成了劲道可口的面筋。

灶上燃起柴火,姥爷开始烧锅,我拿着大大的木勺慢慢地搅拌锅中的面水,不让面粉沉淀,以免其粘在逐渐升温的锅壁上变得焦煳。等锅烧开之后,就要改用小火慢慢地烧,但手中的搅拌的木勺不能停止,依然要匀速地顺时针和逆时针交替着持续搅拌,直到锅中的面水变得浓稠,成逐渐浓稠的浆糊状,颜色也变得近乎金黄。这个时候就可以找碗盆等容器将其舀出来,放到背阴的地方等它自然变凉。一般放半天以后就变凉了,它已经完全凝固成了晶莹透亮的固体,就像我们熟知的透明色果冻一样清透,放到案板上切成长条状,拌上咸菜和辣椒,再放点醋或农家自制的浆水,就成了一道清香可口的解暑小菜。这是农家人夏日必备的风味小吃,也是那个遥远的村庄里最沁人心脾的味道。

如今离家在外,愈发想念故乡的味道。十八岁那年兴致勃勃地离开,没想到成为了后来远行的起点,自此往后,我跟故乡的距离越来越远,直到把它变成了一个固定的情感意象,高高地悬挂在我不常光顾的心灵高空。但每当跟朋友谈及家乡的吃食,我就会想起那些熟悉的味道。除了爽口的凉粉,它还是姥姥榨的浆水和酿的甜醅;妈妈包的水饺与做的豆面搅团;舅舅做的面片与红烧鱼……但在故乡之外的地方,只有跳动在味蕾上的土豆丝,像一根丝线般连接着我和故乡,成为我们之间的情感纽带,时时让我想起那里的人和事。

壹点号当代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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