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财会监督作出重要论述,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财会监督赋予了新使命、新内涵,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为新时代强化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要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综合运用调查研究等方式开展财会监督,提升财会监督效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财会监督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任务,推动我县财会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坚定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信心
近年来,全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重大政策、资金绩效、财经纪律抓监督,切实发挥财会监督职能作用,以更高视野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新机制,为**县发挥渝东南桥头堡城市作用,提升在武陵山区的城市服务功能和产业带动能力,打造渝鄂湘黔毗邻地区中心城市和武陵山区践行“两山论”样板提供坚强支撑。全县财政部门以“三个聚焦”:一是聚焦实事求是,厘清“病理”;二是聚焦问题导向,把好“病脉”;三是聚焦成果运用,开准“病方”,扎实开展财会监督工作。
(一)聚焦重大政策抓监督。一是坚持开展重大政策落实督查。累计投入财会监督检查力量100余人次,整体覆盖120余家行政事业单位和代理记账机构,扎实推动中央财经秩序整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等各类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财税政策执行到位。二是运用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抓好资金下达监控。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设置5项监控预警规则和12张业务督促报表,利用预警信息对支付数据进行复核,对系统识别出的1769个存疑支付数据及时纠查整改,力促直达资金快速下达、精准落实、规范使用,自收到直达资金后立即全部分配下达各项目主管单位,保证资金到人到企,防范单位挪用挤占直达资金。三是严格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推动县市场监管局2022年度完成“三公”经费压减13.1万元,并加强临聘人员管理;龙池镇2022年“三公”经费开支同比下降12%;兰桥镇迅速清退工资津补贴近12万元。
(二)突出资金绩效抓监督。一是突出资金使用规范定期监督。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多模块平稳运行,强化财政资金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监管,预算管理实现上下贯通、从中央直达基层。2023年完善优化资金动态监控、预算执行监督两个系统模块,设置预警规则27条,把16项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三公”经费支出和大额资金支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有关支出等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触发1681条预警信息,经复核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二是运用信息化系统抓好项目评审监督。自主搭建全流程设计、全过程管理平台,实现了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四个转变:一从线下繁琐报送资料评审到线上高效评审,二从各自为政评审到部门联动评审,三从人工单一评审到智能主体评审,四从业务内循环评审到透明可视评审。平台运行以来平均评审时间较原来缩短了20%—30%,审减率10.05%,相比2022年审减率增加3.58%,审减金额增加0.4亿元。三是全面推行电子化网格化非税监督。一方面,严格实行票据电子化管理,做到非税收入开具收款依据后由缴款人直接缴存至财政非税账户,非税入库由过去线下的三天一缴缩短至每天实时缴库,实现收缴分离、票款一致、对象精准、额度精确、应收尽收。另一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石堤镇将集镇划分为6个网格,分别明确1名副职领导、2名机关干部和1名村干部,建立网格配套费缴费清单,对标对表开展配套费收缴工作,实现责任到人,征收全覆盖。
(三)紧盯财经纪律抓监督。一是积极开展全县财政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全县104个预算单位开展了财政财务会计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了会计核算、资产管理等九个领域多项问题,追回违规报销问题资金,并从财政业务培训、固定资产管理等六个方面进行了管理优化,以过硬手段让财会监督“长牙”“带电”。二是积极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发展。县财政局和纪检部门联合推动重点领域监督,2023年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中,发现违纪行为1起,有效追回了流失的财政资金。通过联合监督以查促改、以改促建,使监督内容和范围更加契合财政改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较好发现和解决了一批问题。三是积极促进财会监督与内控内审纵深发展。定期开展内控内审监督,动态完善了内控内审操作办法,在内控体系基础上、改革管理过程中不断丰富和完善“1+10+N”制度体系,各单位基本建立了科学的监督和激励约束考核机制,把财务内控内审制度落到了实处。
二、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全县财会监督工作的决心
经过多年的努力,**县财会监督管理效能进一步彰显,但是距离新时代财会监督工作的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监督理念有待强化。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单位认为财会业务培训还不够,平时的财务抽查略显不足,并且有必要加强财务分管领导对财会政策的交流学习。整体来看,财会监督工作由于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差异及队伍老龄化等因素,导致难以精准把握监督侧重点;同时,单位监督理念较为滞后,部分财务分管领导对于财会政策不熟悉,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有的单位财会监督的重点仅在事后检查,对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方面的监督不够;此外,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尚未完全建成,重点绩效评价质量仍待提升,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二)监督力量略显薄弱。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财会监督工作的专业性、知识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其他监督相比,财会监督涉及面更广,“力量整合不足、人才缺乏”问题尤为突出。一是人员配置不足,权责不够分明。虽然大部分单位设有内审制度规范,但并不完善,尤其是乡镇(街道),缺乏内审职位及人员,少数岗位存在违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原则的情况。二是内控内审不足,管理缺乏规范。主要表现在内控内审工作专业性和指导性不足,造成财会监督成本高、效能低、执行难。同时,村级账务处理存在一定的随意性,比如,村级半年或几个月做一次账,可能已经发生相应支出,但是未及时入账对账。三是财务抽查不足,监督威慑不强。每年一次的财政财务大检查虽覆盖面很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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