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的汇报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聚焦打造“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出一系列改革新招实招,政法队伍执法满意度蝉联全区第一,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连续进入全区第一方阵,助力实现**市政务服务事项100%达到**区内领先水平,近600个事项承诺提速率达到或超过粤港澳大湾区先进水平,为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高质量发展**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夯实全方位制度基础,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一是完善全生命周期政策体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进一步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资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创新服务企业、自然人、项目建设、创新创业等四个全生命周期,制定《**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综合保税区)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善法治制度,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二是构建“一揽子”助企机制,满足优化营商环境法治需求。构建全覆盖审批服务、企业经营、案件办理、依法退出等流程的联系合作机制,有效回应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法治需求,推出“特邀调解+司法确认”诉前调解机制、“万所联万会”律所服务商会制度、固化拓展营“法院+商会+N”服务企业等行之有效的措施,实现信息沟通、人员融通、业务联通。三是健全融合式多元化调解网络体系,畅通优化营商环境的诉求通道。构建政法单位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项目制度,选派业务骨干对口联系**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集成打造“镇调解委员会+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站+行业调解委员会+法律明白人”调解组织,推动纠纷案件分层分级化解。
优化全周期监督管理,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效能。一是建立事前预防机制,助力企业消除顾虑。创新“先行提醒、首违不罚”模式,积极运用提醒、建议、劝告、引导和指导等不具有强制性的方法予以纠正或预防。依法审慎对待企业在生产、交易活动中的创新行为,对企业在经营探索中出现的失误或者偏差,推出电力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四个领域共20项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积极稳妥处理稀土项目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二是建立事中柔性管理机制,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定期开展“服务企业月”“企业清淤”等活动,依托“茶船古道”法律服务团、“石榴籽”民族法治服务队、“蒲公英”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等政法服务载体,为企业提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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