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情况的报告
党的二十大以来,镇坚持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持续不断抓“关键少数”、抓源头治理、抓细节具体、抓责任落实、抓督促检查,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从严从实管党治党,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党的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落实“两个维护”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镇党委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任务,始终把A总书记的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旗舰作用,做到重要理论知识第一时间学习,重要会议精神第一时间传达,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补足精神之钙,打牢遵规守纪的思想基础。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市委实施意见,坚定执行“五个决不允许”,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A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三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问题均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党委主要领导末位表态,有效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与此同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将“三会一课”落实情况纳入党员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驻村党总支组织生活,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做到了常态化、规范化。
(二)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着力防范“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一是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在会风方面,认真执行中央和市委、区委有关规定,控制会议活动的规模、时间、规格,减少会议活动数量,提高会议活动质量和效率,尤其是倡导少开会、开短会,能合并的合并,能不开的不开,与会议活动内容无关的人员不安排参加,着力形成新会风。在精简文件方面,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规定的,不再制发文件,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能合并行文的合并行文,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起草公文,倡导短风,狠刹长风,提倡短文、短话,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力求用尽可能少的篇幅把问题说清、说深、说透。二是严格公务接待,规范经费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A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以及市、区的贯彻落实意见,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对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从严审批、从严控制,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和浪费现象。严格执行公务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加强财务计划审批管理,严控人员经费及差旅、会议等公用经费支出,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十九大以来,未发生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之以恒反“四风”,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贯彻到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党风廉政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得到有效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近年来,全镇查办党员违法违纪案件X件,处理党员干部X人次。
(三)紧盯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着力履行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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