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差额考察某某市“两优一先”初步推荐对象的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市“两优一先”初步推荐对象考察工作,根据市委工作安排,定于8月15日至18日对差额推荐**市“两优一先”初步推荐对象开展专项考察。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通过考察,全面了解初步推荐对象中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切实履行好把关责任,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重点审核是否存在不适合推荐的情形。
二、组织形式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市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形式参照推选党代会代表考察或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推荐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不需进行考察,只需就班子成员开展联审。
三、方法步骤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从相关部门(单位)抽调人员进行考察(分组安排见附件1)。每个部门(单位)选调2名政治素质强、熟悉干部考察工作的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其中1名正处级领导干部,1名其他党员干部。请各部门(单位)将确定的人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手机号码),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并通知被抽调人员安排好工作,与差额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表见附件2)做好考察工作对接,确保考察任务按时、保质完成。
(一)实地考察
考察方式为个别访谈、本人面谈、查阅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仅限属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范围的考察对象,下同)等。
1.个别访谈。谈话范围按照知情度和关联度,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8人左右。谈话范围一般为:所在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纪委书记、知情度关联度高的中层正职、本处室有关同志。具体谈话范围商所在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谈话口径见附件3)。
谈话前,考察组张贴考察预告(模板见附件4),提醒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填写补充考察谈话口径并告知参加谈话人员。
2.本人面谈。考察组与本人见面,听取其个人情况介绍和需要向组织说明的事项(谈话口径见附件5)。
3.查阅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出具差额推荐对象核查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包括:一是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的情况;二是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干部考察、工作考核、督导督察、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察看是否涉及初步推荐对象的情况。人事档案重点查看“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以及曾受到的重要表彰奖励或纪律处分等方面的情况。此项由人事处负责。考察组要做好复查工作。
(二)综合研判
实地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及时汇总、分析有关情况,对所考察的每个差额推荐对象都要形成1个综合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6)。及时将情况报告(电子版及考察组成员签字扫描版)以及收集的有关材料(包括谈话人员名单、对差额推荐对象核查的情况说明、相关纪检监察机构对差额推荐对象的书面意见、差额推荐对象现实表现材料)的盖章扫描版报送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
考察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要求,所有材料严格控制知悉范围。考察工作中遇到其他问题,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可参照推选党代会代表考察或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有关要求执行。
三、差额考察对象所在部门(单位)需要准备的工作
(一)准备考察谈话房间(所在对象在局机关处室的,由局机关党委安排);
(二)为考察组提供谈话人员名单;
(三)为考察组提供由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对差额推荐对象核查的情况说明,具体内容包括: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的情况;对照上级巡视巡察、干部考察、工作考核、督导督察、审计检查等反馈问题,察看是否涉及初步推荐对象;
(四)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二纪检监察组(考察对象为处级干部)或局机关纪委(考察对象为科级干部)对差额推荐对象意见并出具书面材料,提供给考察组;
(五)为考察组提供差额推荐对象现实表现材料(含电子版材料);
(六)配合考察组提前张贴考察预告(模板见附件4);
(七)及时填写补充考察谈话口径(模板见附件3、5)并提前告知参加谈话人员;
(八)做好考察谈话其他工作安排。
以上有关情况说明和意见均需加盖公章。
四、做好联审工作
有关单位党组织的推荐对象(包括“两优”推荐对象和“一先”推荐对象班子成员),配合做好审审工作,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相关纪检监察部门或纪检组织的意见,并出具书面材料。
五、集体研究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在考察、联审的基础上,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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