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强化纪律观念,锤炼优良作风
纪律严明、步调一致,是党具有强大战斗力和生命力的重要保证。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可以说正当其时、恰逢其势。回顾百年党史,我们党正是依靠严明的纪律,才一路攻坚克难、披荆斩棘,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党的十八大以来,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的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位置,先后3次修订《条例》,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法纪形式固定下来,不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推动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为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我们必须通过不断学习来增强纪律意识,广大党员干部应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原原本本学、深入系统学,全面准确理解,掌握精神实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自觉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一、深刻认识纪律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们已经踏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必然会遇到各种风险挑战、艰难险阻甚至惊涛骇浪。面对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越要与时俱进不断对原有的纪律规范进行修订完善,使之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新形势下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
(一)纪律建设是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践证明,“两个确立”是党战胜一切艰难险阻、应对一切不确定性的最大确定性、最大底气、最大保证,“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新修订的《条例》把“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体现在内容的方方面面,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推动党员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征程上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为各项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纪律建设是规范党员言行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时态度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等情形。迫切需要紧扣新形势、新要求,聚焦管党治党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靶向施治,不断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完善处分规定,给党员干部的言行划定更加明确、清晰的边界,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让党员干部重视、警醒、知止,把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日常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
(三)纪律建设从严管党治党的实践要求。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是党的优良传统。实践发展每前进一步,制度完善就要跟进一步。新修订的《条例》与之前两次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不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总结管党治党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了纪律规范。比如,坚持系统思维、科学立规,促进执纪执法有效贯通,推动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坚持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坚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让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这些与时俱进的完善,有利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利器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准确把握“六项纪律”重要要求
《条例》把党章、党中央的纪律要求以及其他党内法规的纪律规定,整合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为全体党员划出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红线和高压线。我们要深学细照、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身示范。
(一)严明政治纪律,永葆政治本色。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条例》把政治纪律排在“六项纪律”之首,清晰列出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给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了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标准,这一标准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时时刻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上同以A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标对表、保持高度一致。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把遵守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行为准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讲政治,任何时候都坚持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意志为意志、以党的使命为使命,对党绝对忠诚,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
(二)严明组织纪律,增强组织观念。组织纪律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石。无规矩不成方圆,如果组织纪律不严,就会一盘散沙,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比如,有的党员干部目无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有的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有事瞒着组织,搞“先斩后奏”等等,这些都是组织观念薄弱、组织涣散的表现。《条例》把“四个服从”细化具体化,列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突出强调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突出强调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贯彻落实,突出强调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组织纪律,强化组织意识,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自由与约束的关系,切实做到“四个服从”。
(三)严明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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