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构改革总结报告
镇级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镇紧紧围绕省、市、县关于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推动我镇机构改革工作,通过做实乡镇承上启下枢纽功能,细化明确乡镇机构职能,切实从体制机制上为基层减负,建立职能科学、权责清晰、运行顺畅的体制机制,着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精细化服务。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是调整机构设置。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优化乡镇机构设置。按照*〔2024〕*号文件要求规范机构设置。内设机构对应基层党建、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责设置,名称统一规范为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事业单位名称规范设置为便民服务中心和综合行政执法队,镇民生服务办公室统一加挂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
二是优化编制配置。2020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县委编委核增了*镇事业编制10名。目前*镇共有行政编制25名,其中在编人员22名(含班子成员10名);事业编制43名,其中在编人员31名。此次改革,县委编委出台了《*县乡镇机构与县直部门“一对多”、“多对一”运行机制》,指导我镇明确与县直部门单位对应关系,既允许乡镇一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直多个部门单位,也允许乡镇多个工作机构对应县直一个部门单位的“一对多”“多对一”运行制度。我镇根据工作任务量、执法难易程度等因素结合干部的特长,将合适的干部放到合适岗位上来,精准定人定岗,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人尽其才。同时合理划分干部岗位职责,将行政、事业干部统筹使用,安置在各个岗位,切实优化乡镇干部的编制配置。
三是落实基层减负。按照*〔2024〕*号要求,全面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原有11个镇级议事协调机构全部撤销。按照要求规范机构牌子,除机构编制部门批复和上级有明确要求外,其他牌子全部摘除。对全镇9个村挂牌工作进行清理规范,切实解决基层挂牌数量多、种类多、样式多等问题。着力为基层减负,及时纠正随意增加基层负担的行为,把减轻工作负担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动力,让村把更多的精力放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上,切实做到减牌不减质量,减负不减服务。
四是强化派驻人员管理。细化“县属乡用”。打破派驻机构人员与乡镇干部人员身份界限,将县直部门派驻人员纳入乡镇统一管理,镇派出所所长兼任镇党委委员,挂职锻炼的县水利局干部*纳入乡镇管理,县直部门派驻人员同步参与选岗、履职、培训等。在年底干部考核时,与镇干部一同参与年底干部考核,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接至乡镇进行管理。
五是完善乡镇权责清单。按照县政府办要求,承接上级赋权,制定单位权责清单。承接赋权采取看点点菜的方式,根据我镇自身情况,共承接赋权事项107项。及时调整完善乡镇权责清单、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权力公开运行,推动了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乡镇权责法定化。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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