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历史文化遗存保护融入城市更新
*总书记指出,“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城市历史文化遗存是前人智慧的积淀,是城市内涵、品质、特色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当前,我国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据统计,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共实施各类城市更新项目约6.6万个。其中,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5.3万个,惠及882万户居民。2023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对城市更新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
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要聚焦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更要守住城市历史文脉保护这条“底线”,处理好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融入城市更新,更好凸显城市的空间品质和文化魅力。
增强保护意识,担负历史责任。城市历史文化遗存蕴含着独特的时代价值,见证着城市的演绎历程,是城市的根基所在。在推进城市更新过程中,必须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传统与现代、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应坚持把“保护”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应保尽保”“应留尽留”,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相得益彰,明确保护和利用是对历史文脉最好的传承,让前人留下的宝贵文化财富在城市更新中焕发新的活力。对历史文化遗存不仅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更要真正树立起保护意识,将其作为必须担负起的历史责任,本着对城市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将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延续历史文脉作为现代城市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完善制度设计,夯实保护根基。制度规定既是对“保护”划出的“底线”,又是推进城市更新的重要引领。近年来,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和配套政策举措。2021年8月,住建部印发《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通知》,提出“坚持应留尽留,全力保留城市记忆”,对历史文脉保护划出“底线”;2021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提出“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整治不协调建筑和景观,延续历史风貌”;2023年7月,住建部印发《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不破坏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不随意迁移、拆除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特别强调坚持“留改拆”并举和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在老城区传统格局和街巷肌理以及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老建筑方面划定“红线”,指导各地扎实推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住建部联合印发《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就建立健全住房城乡建设(规划)部门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作出明确安排,构筑起守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法治堤坝,形成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体系。这些制度规定的出台,为做好城市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在推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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