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滨直党发〔20xx〕2号关于印发《市直机关党的基层组织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我院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的重要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力的重要途径,也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搞好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对象范围
5个党总支,25个党支部。
三、新一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配备及任职条件
(一)配备情况:
每个党总支委员会成员5人,分别设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每个党支部委员会成员5人,分别设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1人。
(二)任职条件:
(1)自觉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执行党的各项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领导水平。
(2)坚持走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4)思想解放,积极进取,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能够团结、带领干部群众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胜任本职工作。
(5)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作风过硬,踏实肯干,以身作则,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四、换届选举的内容与程序
1.召开本届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9月5日—10日)
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安排,包括会议召开时间、指导思想、议程等;研究讨论下届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并拟定委员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初步人选要多于拟定委员人数的20%以上;讨论制定选举办法。报院党委审批。
2.向院党委提出换届申请(9月12日)
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向院党委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说明换届的理由、会议时间、任务和主要议题、下届委员候选人基本情况。院党委批准后,各党总支、党支部可召开委员会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
3.院党委审核并下发批复(9月13日—17日)
审核换届理由是否充分,时间安排是否合理,下届委员会委员初步人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党委审核后,下发换届选举批复。
4.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9月18日-19日)
由本届委员会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按照换届准备工作的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起草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大会的主持程序词;拟定选举具体日程安排和会议议程;起草选举办法(草案)。
5.分别召开党总支、党支部党员大会(9月18日—25日)
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共同负责,并确定具体主持人。
其具体程序为:
(1)清点到会人数,超过法定人数,方可开会。召开党员大会,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应超过有选举权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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