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筑牢意识形态主阵地——在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近年来,厅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论述,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下面,围绕本次研讨交流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
第一,深刻把握新时期意识形态内涵,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意识形态是党建极端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和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一重要论述突出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意识形态问题是国家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因素。立足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意识形态领域动向和发展趋势,从极端重要和“三个事关”的角度把意识形态工作同党、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相连,体现了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达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意识形态是巩固团结的基础,我国面临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表现在意识形态领域就是社会思想观念和价值取向日趋活跃、社会思潮纷纭激荡。如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意识形态工作给予回答。理解意识形态“为国家立心、为民族立魂”,精准阐释了意识形态工作对于国家强大、民族发展的重要作用,蕴含着深刻的政治自觉意识。意识形态是理想信念的源泉,司法行政系统作为政法机关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人民的“刀把子”,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也是我们党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不仅关系到司法行政系统的凝心聚力,更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必须擦亮政治底色,深刻认识意识形态与自身工作的密切联系,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二,充分认清新形势新挑战,增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行动自觉
当前,中国意识形态形势总体稳定,但面临着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社会矛盾的挑战。我们需要保持意识形态底线思维,不断提升意识形态能力,以应对这些挑战。在外部,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推行意识形态渗透没有消停,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他们通过各种文化意识输出,推行所谓民主化浪潮,极力宣扬西方宪政体制,推销其社会政治理论、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不时散布所谓“中国崩溃论”“中国威胁论”等论调,着力淡化意识形态,企图唱衰中国,搞乱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削弱中国在国际上的影响力。由此可见,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与反渗透、控制与反控制、西化与反西化的形势仍然严峻,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在内部,党员干部中一些人滋长了享乐主义、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导致这些人信仰缺失、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是非混淆、善恶颠倒、荣辱不分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尤其是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兴媒体的出现,对意识形态的影响越来越大,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大,网上意识形态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如社会热点敏感问题炒作多发频发,涉及经济下行、大学生就业、毒教材等方面的问题,极易成为舆情炒作的热点,网上意识形态的斗争越来越激烈,必须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行动自觉。
第三,深刻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着力点,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管意识形态是党委主体责任的题中之义,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抓主体责任落实,推动基层党委书记把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厅、局党委要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责任,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立足监管事业长远发展,研究谋划意识形态工作,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建立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班子齐抓共管、政工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的意识形态工作新格局。分管领导要同时负责相关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打通意识形态工作管理“最后一公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更加紧密结合,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落实落细。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坚决抓好源头风险预防。去年以来,省局建立完善意识形态工作通报制度,编印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指南》,基本形成了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1+5”制度体系和“2+3”工作机制,要用好已有成果,持续加力推进这些制度机制在基层落实。强化监测,对意识形态细分领域安全状况进行常态化监测,了解舆情动态,跟进思想动向,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强化研判,坚持月统计和季分析,对所搜集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科学识别潜在风险因素,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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