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深化全省财税体制改革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为做好新时代财政管理改革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全会召开之前,习近平总书记专程来青考察,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寄予殷切期望。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省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切实扛起财政在深化改革、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中的职责和使命,奋力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中书写**篇章、作出财政贡献。
第一,要贯彻新要求
(一)深刻认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财税体制是影响财政资源配置的基础性制度,财政政策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但改革决不能落后。我们将紧紧围绕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力争在稳定经济增长、建设美丽**、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区域协调、推动共同富裕等方面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二)牢牢把握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正确方向。改革必须坚持正确方向,不断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推动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我们将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改革的全过程、各环节,在改革中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方针,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顺利推进、行稳致远。
(三)准确对标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我们将紧紧围绕改革总体目标,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落实具体改革举措,着力提升财政保障的水平、质量和效率,不断把改革蓝图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奋力谱写**全面深化改革的崭新篇章。
(四)自觉践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价值取向。公款姓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财政工作,连着民生,连着民心。我们将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的满意度检验改革的含金量,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为民造福的实绩赢得各族群众的信赖与支持。
(五)正确处理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关系。财税体制改革与其他领域改革关联度高、互动性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强整体谋划、系统布局,使各方面改革相互配合、协同高效。我们将把握好改革面临的若干重大关系,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省级与市县、效率与公平、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充分激发调动各方面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二,要谋划新举措
(一)着力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一是推进更加全面的财政资源统筹。加强财政增量与存量资金、资金与基金、财力与债券、当年预算与跨年度预算、财政拨款与非财政拨款统筹,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实质性统筹整合,逐步统一预算分配权,减少交叉重复安排。二是构建更加科学的支出标准体系。完善财政供养人员基础信息管理,健全完善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加快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三是实施更加严格的预算管控约束。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加增长”的固化格局。强化预算前置审核,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应用机制,加大预算评审力度。持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四是开展更加立体的预算绩效监督。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各单位内部监督、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财会监督体系。五是实行更加系统的地方债务管控。完善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激励机制,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统计监测体系,下大力气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举债行为。
(二)着力落实税制改革要求,进一步发挥税收功能。一是建立更加优化的税收管理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跟进消费税、个人所得税等改革和试点。加强地方税体系建设,培育地方稳定税源,壮大财政收入。配合国家研究完善资源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等政策,建立健全绿色税制。加强非税收入政策研究,提高非税收入管理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健全更加高效的税收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收入预算预期性管理,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应减尽减、应享尽享。稳步清理不当干预市场和与税费收入相挂钩的补贴或返还政策,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经费保障方式,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建立财税部门数据共享、定期会商、综合研判机制,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提高综合分析能力。
(三)着力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调动省与市县“两个积极性”。一是制定更加清晰的财政事权清单。自上而下梳理省级财政事权、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市县财政事权清单,以清单管事、管钱、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财政事权划分机制,增加专属事权、减少共同事权,提高管理效能。二是落实更加统一的收入划分政策。落实分税制管理要求,将税种属性和税基稳定性作为财政收入划分首要原则,严格按比例分享增值税、资源税主体税收,推进同一税费收入市州与所辖县、所辖区、所辖园区间按统一比例分享。三是形成更加均衡的财力分配格局。进一步厘清各类转移支付功能定位,建立市县财力均衡度和支出成本差异测算体系,稳步提升省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与事权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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