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开展2024年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一、工作整体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一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农业农村部纪检监察组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落实。二是坚持协同推进。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高检院领导批办、督办重要案件要求,发挥职能部门职能作用,与相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调研组和工作专班,就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省级检察院比照基层院标准,解决基层院办案条件、设备设施等问题,为基层院整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坚持从严治理。各省级检察院均成立由“一把手”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层层传导压力;建立96条线索处置规则,规范处置流程;选派优秀干部到整治工作专班和基层院挂职指导,充分发挥“身边人”示范带头作用。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整治“四风”问题。一是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实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细化实化工作举措,从防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角度做好监督检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检察环节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拍胸脯”承诺、虚假宣传、“数字脱贫”等违反政策规定、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河南、山西、安徽、陕西等地检察机关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聚焦民生领域、“三资”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二是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各地在落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的同时,聚焦耕地保护、粮食安全等重点工作,聚焦村级“小微权力”运行重点领域,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腐败问题**个,处理**人。山东、湖南、广西等地检察机关围绕新增耕地复耕验收、涉农专项资金使用等开展专项监督,收到反馈问题**个,线索**条,目前已解决**条。
(三)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一是强化系统思维。从整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到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需要全面梳理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精准监督规范履职的意见》,从源头规范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江苏、海南等地检察机关围绕涉案财物管理制定实施意见,细化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二是健全完善制度。针对一些地方乡村干部利用村务公开栏过度公开摊派费用问题,河南等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规范村务公开栏建设的有效途径,督促相关部门对村务公开栏进行整改完善。福建等地检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制发检察建议**条,推动有关部门健全完善惠民政策措施。三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监察监督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规范案件移送程序,确保案件移送顺畅有序,进一步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等工作顺利开展。
(四)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是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浙江等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通过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河南柘城县检察机关针对当地小鲜肉鸡养殖户反映强烈“猫腻”问题,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帮助养殖户尽快恢复生产生活。二是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各级检察机关始终把群众信访举报件当作一面“镜子”,一件“案要”。辽宁等地检察机关开通“信箱”“热线”电话等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福建等地检察机关创新“可视电话”接访方式,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听取意见、回应关切就在眼前。三是充分发挥村务公开栏作用。各级检察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推动完善村务公开栏建设,督促指导村务公开栏做到专人管理、定时更新,真正成为广大群众了解基层政务信息的重要渠道。
二、工作中仍旧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整治重点把握不准,存在畏难情绪;有的干警对整治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有的干警存在“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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