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四个带头”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要求,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通过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以及个人自主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XX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研读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文件,进一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战略部署,在紧密联系实际工作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积极开展谈心谈话,对照通知中提出的“四个带头”,深入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对问题的根源进行深刻剖析,明确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现将班子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区纪检监察工委班子始终将纪律规矩置于首位、挺在前面,紧抓不放加强纪律建设,坚定不移恪守政治立场、党性原则、廉洁底线,通过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但对照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学习中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纪检监察领域和业务工作重点学、深入学,对其他领域的内容一般学、大致学,没有完全做到系统学、全面学、深入学,还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还有差距。二是提高政治判断力不够精准。能够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在工作中,对政治形势的分析判断还不够精准,对政治风险的防范化解还不够及时,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执行还不够严格,导致在政治上的敏锐性和鉴别力还不够强。三是提高党纪学习执行力不够坚决。党纪学习教育未能做到深入挖掘和系统推进,整体表现为“零散学”多、“贯通学”少。部分学习仅停留在“传达文件精神”和“学习法规条文”的浅层次,没有深刻理解其内在逻辑和实质内涵。例如,有的同志对党的“六大纪律”认识片面,未能准确全面掌握;个别同志对纪律建设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甚至存在“事不关己”的消极态度。此外,部分同志以“业务繁忙”为由忽视理论学习,未能从党纪法规体系中汲取应有的思想营养,难以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尤其是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上,依然存在“学而不深、学而不实”的差距。
(二)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牢。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在谋划工作、推动工作时,还存在“见物不见人”的现象,没有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实际需要,存在“想当然”“拍脑袋”“重显绩、轻潜绩”“急功近利”“好大喜功”的现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谋划推进工作时对群众利益考虑不足,“以人为本”的思想有所淡化。部分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亟待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还有欠缺。例如,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社会保障等领域突出问题的督查监督不力,谋划少,举措少,与人民群众的期盼有差距。二是纪律意识未筑牢,政治生态需净化。班子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方面执行力虽强,但对细节要求的严苛性仍有不足,部分同志存在“讲别人多,管自己少”的倾向。在自我约束上,要求标准有所松动。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可以发现,管党治党失之宽松软,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的主要根源。关键少数未能真正接受批评监督,“自我免疫”机制薄弱,纪律意识的底线还需进一步夯实。三是纠治“四风”不够彻底。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纠治“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但在工作中,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纠治还不够彻底,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防范还不够有力,导致在纠治“四风”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纪检监察身份的特殊性认识不足,说话办事把自己等同于普通干部,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特权思想,自认为是监督别人的人,习惯拿着“手电筒”找别人毛病,而对自己要求不严、标准不高。
(三)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够严格。能够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开发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暗访和监督工作。但在工作中,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还不够深入,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还不够严格,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监督还不够有力,导致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二是勇于担责意识有待增强。领导班子的担当意识在面对高质量发展时还有提升空间,部分班子成员未能始终对照党章党规党纪“衡量思想、检查言行”,政治意识、大局意识不够强。面对繁重的发展任务和高标准的纪律要求,部分同志满足于“按部就班、循规蹈矩”的工作模式,习惯于用老办法应对新问题,甚至回避深层次矛盾,缺乏勇于担责的精气神,这些直接影响了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成效,迫切需要通过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加以改进。三是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意识还不够强。能够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但在工作中,对工作的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对工作的创新能力还不够足,对工作的创新实践还不够多,导致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的现象,区纪检监察工作存在与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要求有差距。
(四)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区纪检监察工委领导班子在聚焦“关键少数”做实同级监督方面还有较大差距。“以案实例”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专项监督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践行“四种形态”不到位,执纪问责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推进滞后,纪检监察部门对工委研究的重大事项、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缺乏有效监督,跟进督察少。二是廉政建设不够深入,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效,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在工作中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对一些廉洁自律的规定认识不够深刻,对一些廉洁自律的要求落实不够到位。对一些廉洁自律的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对一些违反廉洁自律制度的行为,缺乏有效地监督和惩处。比如,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纪律规矩意识有待加强。在制度建设上,班子成员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但在执行上还存在不够严格的问题。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有时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同时,部分班子成员对纪律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导致一些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班子成员虽然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但在执行上还存在不够严格的问题。比如,在干部选拔任用、资金管理、项目管理等方面有时存在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同时,部分班子成员对纪律规矩的认识还不够深刻,存在“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导致一些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五)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一是重视程度不足。部分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可能没有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们可能将主要精力放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上,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软任务,看不见、摸不着,对单位形象和工作推进没有直接的、实质性的影响。例如,在一些区纪检监察的工作会议安排中,很少涉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研讨和部署,或者只是简单提及,没有深入分析和规划。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打折扣的情况。例如,没有明确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导致出现问题时互相推诿。或者在责任追究方面缺乏力度,对于在意识形态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违规行为的人员没有进行严肃地处理,不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六)深入一线调研少,反对四风落实不到位。
一是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班子对工委中心工作督查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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