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协副主席关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视发言材料
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安排部署,我紧扣本次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对标对表,通过自己查摆、谈心谈话、征求意见、走访调研等方式,围绕“四个带头”,并以某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项目资金挪用违纪案例为例,联系思想和分管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全面抓好整改提升。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方面。一是理论学习深度不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的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存在一知半解、浅尝辄止的情况。如在学习“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时,未能充分结合历史背景和现实意义进行深入剖析,导致对其理解不够透彻,在向委员们传达讲解时不够准确清晰,影响了学习效果的深化与普及。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在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思潮和网络信息时,未能及时准确地识别和抵制一些不当言论和错误观点。比如,在个别委员对一些政策存在误解并在讨论中发表片面看法时,我未能迅速察觉到其中潜在的错误倾向,未及时予以纠正和引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讨论的正确方向和氛围。三是贯彻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等方面的决策部署时,有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如在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相关调研中,因协调各方资源存在困难,导致调研进度滞后,未能按时完成预定任务,影响了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四是防止和反对错误思想不够有力。在日常工作中,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等错误思想的警惕性不足,未能充分认识到其潜在危害。在一些跨部门合作的项目中,个别委员因过于关注自身利益而忽视整体目标,我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纠正,导致工作推进出现一定程度的阻碍。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意识需加强。在与不同意见的交流沟通中,有时未能充分站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高度去处理问题。如在讨论人口资源环境政策调整时,与部分委员意见存在分歧,在沟通协调过程中,未能更好地从全局出发,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影响了团结协作的效果。
(二)在带头增强党性、严守纪律、砥砺作风方面。一是党性修养有待提高。在面对复杂问题和困难挑战时,有时会出现党性原则不够坚定的情况。如在处理一些涉及利益冲突的提案时,未能始终坚守党性原则,充分考虑公众利益,导致决策不够公正合理。据统计,在某涉及环保与经济利益平衡的提案处理中,因初期未充分坚守党性原则,导致后续调整方案增加了一定的时间和资源成本。二是纪律执行不够严格。虽然深知党规党纪的重要性,但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对一些细微的纪律问题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例如,在参加一些会议时,偶尔会出现迟到现象,影响了会议的正常秩序,也给其他委员带来了不好的示范效应。三是作风建设不够扎实。工作中还存在形式主义的倾向,过于注重表面形式而忽视了实际效果。如在组织人口资源环境调研活动时,有时过于追求调研的规模和形式,而对调研结果的深度分析和实际应用不够重视,导致部分调研成果未能有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措施。四是权力运用不够规范。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时未能充分做到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如在推荐委员参与重要项目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未能完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选拔,引发了部分委员的质疑,影响了工作的公信力。五是践行核心价值观不够自觉。在日常行为中,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不够深入和自觉。如在与港澳台侨胞及民族宗教界人士交往中,有时未能充分展现出核心价值观所倡导的包容、和谐等精神,影响了交流合作的效果和深度。
(三)在带头在遵规守纪、清正廉洁前提下勇于担责、敢于创新方面。一是担当意识不够强。在面对一些棘手的人口资源环境问题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担当的勇气。如在处理城市垃圾处理难题时,因涉及多方利益协调和技术难题,我未能积极主动地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深入研究和解决方案的制定,导致问题拖延未决,影响了城市环境的改善。二是创新能力不足。在推动工作创新方面,思路不够开阔,方法不够灵活。在组织港澳台侨胞参与家乡建设的活动中,多年来一直沿用传统的模式,未能充分结合时代发展和侨胞需求进行创新,导致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逐渐下降。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参与此类活动的侨胞人数呈逐年递减趋势,从五年前的平均每次XX人减少至目前的平均每次XX人。三是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在推动改革发展过程中,对一些潜在的风险预估不足,缺乏有效的防范措施。如在支持某环保企业创新发展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到市场变化和技术风险,导致该企业在后续发展中遇到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环保产业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四是政绩观存在偏差。在工作中有时过于注重短期政绩,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如在一些人口资源环境项目的推进中,为了追求短期内的成果展示,选择了一些相对容易实施但可持续性不强的方案,导致后期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整改和完善。五是群众路线践行不够深入。在联系服务群众方面,与基层群众的沟通交流不够紧密,未能充分了解他们的实际需求。如在制定民族宗教政策相关调研方案时,未充分征求基层信教群众的意见,导致部分政策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未能有效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
(四)在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一是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在分管的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中,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如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时,未能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导致学习效果不佳,部分党员对党的最新理论和方针政策理解不够深入,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纪律教育不够深入。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形式较为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开展廉政教育活动时,多以会议传达、文件学习等传统方式为主,未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典型案例进行生动形象的教育,导致部分党员干部对纪律要求的认识不够深刻,未能真正将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选人用人机制不够完善。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全面,存在重学历、资历,轻能力、业绩的情况。如在推选某委员会副主任时,过于看重候选人的学历背景和工作年限,而对其实际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考察不足,导致部分优秀年轻干部未能得到充分任用,影响了干部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四是监督执纪不够严格。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不够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一些潜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如在对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中,因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未能及时发现个别人员存在的违规报销问题,导致资金浪费现象未能得到及时遏制。五是网络空间管理能力不足。在规范党员干部网络空间言行方面,缺乏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引导机制。如在一些网络平台上,部分党员干部对一些敏感话题发表不当言论,引发了一定的社会争议,而我未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有效的教育和管理,影响了政协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五)在围绕本领域违纪行为典型案例剖析方面。一是对案例认识不够深刻。以某人口资源环境领域的项目资金挪用违纪案例为例,在初期了解该案例时,我仅关注到了表面的资金挪用问题,未能深入剖析其背后深层次的原因和潜在的风险点。如该项目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的资金流转,在未充分了解其管理机制漏洞的情况下,难以从根本上认识到此类违纪行为的复杂性和严重性。二是主观反思不够深入。在反思自身与该案例的关联性时,未能充分从主观思想上查找差距和不足。如在项目管理过程中,我虽未直接参与资金挪用行为,但在对项目资金监管的重视程度上存在不足,未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反映出我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方面的欠缺。三是整改措施不够有力。针对该典型案例,在制定整改措施时,未能充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导致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如在加强资金监管方面,虽然提出了一些常规性的措施,但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未能有效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一是理论学习缺乏主动性。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将学习作为一种思想境界、一种精神追求和一种政治责任,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在日常工作中,往往将更多的精力放在具体事务上,忽视了理论学习对提高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性,导致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理解不够深入,运用不够熟练。二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在看待问题和处理工作时,未能充分站在政治高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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