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要求,现将市交通运输局一季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统筹推进法治工作与交通运输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通过党委会等形式,集中学习4次共14项内容,把法治思想贯彻交通运输工作始终。
二、依法履行自身职能,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积极推进法治建设
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暨法制工作要点》和《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进一步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及时调整更新市局依法行政和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成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建设。
(二)健全法律规范体系
一是配合开展立法、调研工作。配合省司法厅来芜调研我市长江船舶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参加司法部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座谈会,围绕行政处罚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汇报发言。《芜湖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列入芜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已申报2023年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3年我局坚持落实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已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年度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wenbi.com/21437.html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awenbi.com/214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