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
杨福忠(作者系河北省委党校教授)
2021-09-24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是决定法治文化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最深层因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贯彻落实好这一要求,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过程,融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探索创新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实现途径。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内在地包含着行为准则性的要求,对人们行为的选择具有指引和评价作用。国家根据社会系统正常运转、社会秩序有效维护的需要,把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并要求人们通过执法、司法和守法活动予以践行。人们在立法、执法、司法以及守法各环节中,围绕核心价值观如何弘扬、践行和维护等问题所表现出来的各种行动策略,是一种法治文化现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对于厚植法治文化的思想根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具有重要意义。
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建设的具体形式。一是转化。法律法规具有鲜明的价值导向。转化就是立法机关利用法律法规的价值导向功能,通过法定程序把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体现到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之中,转化为具有刚性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二是践行。转化的目的是为了在实践中付诸行动。践行是对包括公权力机关、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组织和个人提出来的要求。A总书记强调:“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其中,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地在执法司法过程以及守法用法过程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崇德向善、尊法守法。三是维护。面对违法行为,有关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恶丑,让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坚持公正司法,发挥司法断案惩恶扬善功能,使被破坏的法律秩序得以恢复,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维护。
发挥道德教化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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