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民政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市年度民政工作要点要求,落实落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和社会事务等工作,为加快建设“四区四宜”新XX作出民政部门贡献。
一、第一季度工作完成情况
(一)强化社会救助力量。今年第一季度以来,县民政局将兜底保障作为统揽民政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开展“党建+社会救助+点餐式”帮扶工作,凝聚一切力量、一切资源,按照织密网、建机制、托底线的要求,扎实做好兜底保障各项工作。1月份全面完成1285户城镇困难群众春节走访慰问,发放慰问物资折价28万元;2月份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举办集中宣传一次,乡镇摆摊宣传32次,入户宣传5624次,发放宣传单3.68万张;3月份开展县、乡社会救助网格化管理培训,参加培训62人次。1-3月,全县共计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对象7028户1212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67户1790人、农村低保对象5195户9592人、城乡特困对象653户672人、临时救助53人次、精简退职对象13户13人。共计发放各类资金累计1724.814万元,其中:城镇低保资金290.015万元、农村低保资金1162.558万元、城乡特困资金178.452万元、城乡特困护理补贴资金43.87万元、精简退职资金2.279万元、临时救助资金47.64万元。按照省实施工程省民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10件民生实事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生办[2023]1号)文件精神,4月底前全面完成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的提标提补工作。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我县出台了《XX县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及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逐步建立完善了人、财、物县管机制,并采取资源分配最优化、区域规划合理化、资金投入最大化的工作思路,对全县养老机构进行逐步整合。目前,我县将已有的14家乡镇敬老院,整合至7家,现乡镇敬老院共设置床位403张,入住老人233名,入住率达57.82%。上半年,将继续稳步推进日峰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合并入县社会综合福利院,同时,熊村镇敬老院整合至湖坊乡中心敬老院、宏村镇敬老院搬迁至宏村镇中心敬老院。力争6月底前全县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取得最大成效,最终形成“1+5”的合理布局(1家县级社会综合福利院和洵口、德胜、湖坊、龙安、宏村5家乡镇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入住率将超过60%。二是全面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工作。今年来,分管副县长多次重点调度我县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2月底,我县对符合条件的建床改造及居家上门服务对象摸底共1223户。目前该工作已完成招标,预计6月底前完成300户家庭养老床位建设,10月底前完成800人,每月5次居家上门服务,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全面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和改造提升。今年,我县宏村中心敬老院附属工程已接近尾声,预计6月初投入使用。德胜、宏村2家中心敬老院经去年消防提升改造后已进行备案验收。同时,落实消防提升改造资金135万元对日峰、湖坊、龙安3家乡镇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目前,3家消防提升改造项目已接近尾声,预计5月底前全县养老机构消防将100%达标。落实提升改造资金40万元对湖坊、洵口2家乡镇敬老院进行提升改造。
(三)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一是社区治理。大力实施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4+X”模式推进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任务,引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主治理,有效化解社区矛盾,全面落实推进社区365天不打烊便民服务站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并指导城市社区积极参与全市“模范党支部”创建,今年准备推荐上报磨市社区、水槽社区、及新华社区。推荐4名村(社区)干部为“最美城乡社区工作者”。二是边界管理。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2027年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赣民字〔2023〕19号)精神及《抚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抚民字〔2023〕16号)的文件精神,为巩固我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界线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确保乡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顺利完成。三是流浪救助管理。春节期间,我局每日联合公安、城管联合开展街面巡查,累计出动上街巡查人员40人次,车辆26辆次,发现并转移露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8人。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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