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
(3篇)
第1篇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和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切实加强了对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全县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下降,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2016年末,我县已划入基本农田面积32.8561万亩,高于市政府下达的32.85万亩保护任务。同时,我县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已经通过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的专家验收评审,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完成了“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五大任务,做到了划入面积不减少,划定质量有提高。在今年省政府组织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中,我县代表接受的省政府考核,排全市第二名。我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耕地保护措施有力。一是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县委、县政府把耕地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要典型案件亲自督办。二是严格考核,实施奖惩。将耕地保护目标列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把土地开发、土地增减挂工作作为县重点工作实行单独考核,并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完成任务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三是落实责任,强化保护。2014年以来,我县对耕地保护工作履职不到的7名副科以上干部、3名一般干部、1名村干部实行了问责,对8个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同时,我县将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成效与干部选拔任用和责任追究相挂钩,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履职情况作为乡镇党政领导离任工作交接责任事项之一;把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履职情况作为从村(居)委干部中选拔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考核条件之一。四是签订耕地保护责任状。每年初,我县都要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护的任务和责任主体,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后,我县将32.85万亩基本农田落实到了农户、地块和图斑,并层层落实保护责任。
(二)深入宣传、强化教育,全民耕保意识明显提高。一是开展全县性的培训和考试。近年来,我县适时将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耕地保护知识纳入全县性的培训和考试,通过集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扩大影响力。在全县村干部岗前培训班中,将耕地保护业务培训列为重点课程,由县国土局分管领导讲授耕地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中,将土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列入了考试内容。二是设置标语标牌和保护界桩,严格落实上级要求,在全县各乡镇设置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界桩19根,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172块。三是深入开展“两违”专项整治。
(三)部门联动、强化执法,耕地违法案件得到有效遏制。一是强化动态巡查,实行土地巡查责任制。县土地监察大队将工作人员划分为3个中队、2个片区,把巡查范围、职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巡查区域定时巡回检查,每月累计动态巡查不少于2次/乡(镇),并建立巡查台帐。二是实行属地管理,将执法监管重心下移。县委、县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整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内土地执法监管的主体,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违法用地的制止、监管负总责。我县6个建制镇各组建了15人规模的巡查队伍,13个乡组建了10人规模的巡查队伍。各乡镇自行开展本辖区违法用地巡查,并通过“县乡”联动执法,逐步加大执法力度。在全县每个村聘请了1名国土资源协管信息员,以村为单位划分土地巡查监管网格,形成县、乡、村三级土地监管网。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工作制度。为做好新时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我县从国土、规划、公安等部门抽调70余人组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综合执法大队,选派正科级干部兼任“两违”综合执法大队长,抽调3名副科级干部任副大队长,形成了综合执法强劲合力。国土局、城建局将执法权授权给综合执法大队,开展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同时建立了公安、检察、法院、纪检、监察案件查办联动机制,对破坏耕地等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或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应责任,形成了案件查办快速响应机制。
(四)加大投入,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认真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强化耕地数量和质量的占补平衡,对各类非农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耕地的,严格控制用地规模,按项目逐一落实补充耕地方案,严格履行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积极探索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在征得有关专家同意后,我县于全市率先开展了耕作层保护再利用试点,将九二基地已征收的耕地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回填到周田镇河墩村土地开发(灾毁园地)项目再利用,回填规模223亩,极大程度保护了土壤肥力,确保了复垦质量。
目前耕地保护工作中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耕地后备资源相对不足,可用于开发复垦为耕地(特别是水田)的土地已经很少,今后的占补平衡难度较大。二是虽然我县重拳打击了“两违”行为,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三是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年轻农民大多外出务工,农村现存的土地耕作者大多为老年人,加上土地产出效益较低,造成农村大量耕地抛荒现象和部分农民自行将耕地改林、改果、改渔等,导致耕地保护难度不断加大。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保护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一是切实加强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辖区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二是强化土地执法监察,坚决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继续加大土地联合执法力度,完善土地执法监察体系,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对违反耕地保护政策、破坏耕地和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情节严重的,将通过司法途径,从严予以查处。加大财政投入,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大力实施“旱改水”工程,着力提高补充耕地的质量,积极推进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着力实施好今年的土地开发项目,要积极申报土地整理项目,向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开发要耕地。认真抓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工作,耕作层是耕地的精华,建设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因地制宜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在利用,按照“谁占用、谁剥离”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做到“尽数剥离,充分利用”。
国土局农田保护工作汇报第2篇
一、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落实情况
根据2019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显示,全县土地总面积为1979.88平方公里,农用地177509.99公顷(266.26万亩),其中耕地 35301.85公顷(52.95万亩),水田28400.42公顷(42.6万亩),旱土6901.43公顷(10.35万亩)占89.66%;建设用地12319.59公顷(18.48万亩),占6.22%;未利用地8158.62公顷(12.24万亩),占4.12%。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分解表>>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16】)60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与我县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2018-2022年),明确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80公顷(50.97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250公顷(43.875万亩)。我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数据库中落实耕地保有量33980公顷(50.97万亩)以上,落实划定的基本农田面积为29250公顷(43.875万亩),达到了耕地保护目标,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鲤鱼塘镇、柏林镇、太和镇、金龟镇、黄泥镇、便江街道、湘阴渡街道、高亭司镇、马田镇等乡镇。县与乡镇,乡镇(街道)与村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状,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年终考核,发放了保护责任卡,保护落实了耕地保护的责任。我县将面积小于15亩的零星分散耕地和坡度大于25度耕地全部划出永久基本农田,实现了划定后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全面优化,划定耕地保护红线,界定了城镇和开发区及工业园的发展边界,并加强与生态红线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对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合理,基本农田集中连片程度进一步提高,划定质量进一步提升。全县分两次共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92块,基本农田保护界桩600个,绝大部分保护完好。
二、占补平衡制度落实和提高耕地质量的情况
1、自从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我县所有建设用地项目占用耕地都实行了“占一补一”。 我县历年来报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均在我县储备耕地指标中进行了抵扣,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全县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2、我县历来重视提高耕地质量,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旱改水”项目、土地开发项目、增减挂钩项目。2013年我县争取了全省农村土地整治连片示范县项目,项目实施整治总面积10万亩,总投资2.2亿,项目分三期实施,均完成施工和验收。我局正在组织实施高亭司镇高亭村、儒林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便江街道文洞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柏林镇洞口村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800公顷,总投资1620万元。2019年度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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