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镇妇联执行委员会委员工作制度范文(1)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x省妇联改革方案》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执委应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遵守宪法、法律和全国妇联章程,执行县妇女代表大会和执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了解妇女需求、反映妇女心声,回应妇女关切、维护妇女权益。在执委任期内,履行执委职责,享有执委权利。
第三条 执委会召开期间,执委享有下列权利,履行下列职责:出席妇联执委会议,听取和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讨论并决定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召开妇女代表大会等相关事宜;行使增补、替补执委和常委会委员的表决权,选举妇联主席、副主席。
第四条 执委会闭会期间,执委享有下列权利,履行下列职责: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及妇联执委会的相关决议、决定;积极参加妇联会议活动,完成妇联执委会安排的工作,对妇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女性之声”“x妇女”“武威妇联”“天祝妇女”等妇联媒体信息,以面对面沟通、微信、QQ等方式,联系一定数量各族各界、各行各业妇女群众,收集妇情民意,了解意愿诉求,随时向妇联反映有关妇女工作、妇女群众的问题和困难,提出加强和改善妇女工作的意见建议;举荐、凝聚各行各业、各族各界优秀女性共同做好妇女工作;发挥工作优势和专业特长,主动推动涉及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岗位、积极进取,理性务实、勇于担当,提高履职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条 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执委会全体会议,执委不得无故缺席;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须履行必要的请假手续。审议议题时,执委应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 以提高执委妇女工作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为目标,确保一届任期内,执委至少参加一次妇联举办的专题培训班。
第七条 执委联系所在行业、系统、村组的代表,报告本级妇联的工作,征求对下一年度工作的意见建议,就有关问题及时向本级妇联反馈或形成书面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执委要认真履行职责,履职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每名执委任期内至少述职1次。
第九条 实行执委履职情况统计,包括执委出席会议活动情况、提交意见建议情况等,定期汇总分析,在执委会议召开期间以适当形式公示。执委工作岗位等发生变动的,执委本人和所在推选单位要及时报告上级妇联。
第十条 执委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推选单位、村组提建议,提交妇联班子研究,经执委会通过决定终止其执委资格:(1)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立案审查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3)严重违反《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4)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不出席执委会议的;(5)自愿请辞的;(6)其他执委资格终止情形。
第十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镇妇联全体执委,村、社区妇联全体执委参照执行。
x妇联常执委工作制度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x妇联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发挥妇联常委、执委的作用,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常委、执委的职责
1.密切联系妇女群众。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各阶层妇女群众,真诚倾听妇女的呼声,及时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积极回应妇女群众关切,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妇女群众的关怀重视,团结引领各族各界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2.热忱服务妇女群众。把服务大局与服务妇女结合起来,促进妇女发展与维护妇女权益结合起来,通过调研、走访、结对等方式加强与所在领域、地区妇女代表和妇女群众的联系,及时倾听、了解、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每位常委至少联系3名执委,每位执委至少联系5名妇女代表。经常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联系、宣传、代表、服务妇女的作用,更多关注关心各类妇女特别是普通妇女群众的发展需求,积极为困难妇女办好事、办实事,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利益的实际问题,推动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3.积极参与议事决策。积极参加x妇联会议活动,听取和审议执委会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参与讨论并决定x妇女工作的重大问题和相关事宜,审议并通过有关事项,行使增补、替补执委和常委的表决权,行使选举x妇联主席、副主席的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4.主动建言献策。为解决妇女儿童发展和权益维护中的突出问题献计出力,对x妇联工作及时提出建议。执委会闭会期间,根据x妇联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实际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收集妇情民意,重点关注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每年年底前至少向x妇联提交一份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研报告或民情日记,为妇女工作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推动执委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5.参与活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x、师市妇联组织的学习培训或调研、考察、慰问、帮扶、联谊、志愿服务等主题活动,不断提高做好妇女工作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6.举荐人才。善于发现所在地区、行业、系统及社会各界优秀女性人才,并以个人或联名的形式向x妇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和建议。
7.述职报告。每年年底参加执委会时,以书面形式向x妇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
8.承担任务。发挥专业特长,参与x妇联有关工作,完成x妇联常委会、执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 组织管理
1.建立常委、执委履职档案。实行常委、执委履职情况统计,包括出席会议活动情况、提交意见建议情况等,定期汇总分析,在常委会、执委会议召开期间以适当形式进行公示,并将情况通报常委、执委所在单位。常委、执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执委本人和所在推选单位应及时报告x妇联。
2.建立常委、执委联系妇女群众工作台账。实时记录常委、执委履职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常委、执委妇联通过书面形式向所在单位反馈,并采取一定的形式进行奖励,对不胜任的常委、执委进行适时调整。
3.规范常委、执委替增补。执委中的专职妇女工作者离开妇女工作岗位后,其常委、执委职务自行卸免,替补人选经由所在推选单位提出建议,x妇联执委会决定。执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届中增补常委、执委。
4.畅通信息交流。x妇联将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在x妇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QQQ、微信群发布信息等方式,向常委、执委通报重点工作和重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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