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政策解读
为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推动全市经济更高质量发展,盐城市制订了《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过程
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是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全市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个转企”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基础,“小升规”是全市经济持续向好发展的新动力,“规改股”是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由之路、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举措,“股上市”是提升区域经济综合实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工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参照外地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盐城市《关于推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
(二)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1〕170号)
(三)《江苏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
(四)《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2〕1号)
(五)《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的实施意见》(盐政发〔2022〕5号)
(六)《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的通知》(盐政发〔2022〕3号)
三、主要内容
《意见》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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