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22年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的通知》(东组字〔2022〕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场实际,经场委会研究同意,特制定X场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
一、明确总体目标,精准分解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
今年,区委组织部下达我场发展党员计划指导数1名,较之去年减少2名,且要求我场着重发展产业工人党员1名。为确保全年目标发展任务,场党委根据全场入党积极分子现存量,客观分析党员队伍现状,统筹安排,确定今年发展党员计划数要突出一个重点:在产业工人、高中以上学历群体中发展党员。
二、坚持质量优先,补齐短板弱项
1.强化分类指导,优化党员结构。为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党支部要根据实际,结合区委组织指导性计划要求,坚持质量重于数量的原则,加大重点群体和薄弱领域发展党员力度,切实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针对性,加大在青年党员发展力度,确保每个分场每两年至少发展一名年轻党员,防止出现连续两年不发展党员的分场。
2.注重在青年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注重从各行各业代表性人物、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特别是青年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高层次人才入党,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可不受发展党员指导性计划限制)。坚持发展党员工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相结合,做好从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
3.着重抓好源头储备。要着力壮大入党申请人队伍,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选优培育工作,各党支部一般要按照不低于指导性计划数1:3的比例储备入党积极分子,不断充实入党积极分子“蓄水池”。积极探索把新业态、新就业群体中的先进分子培养发展入党的有效办法,努力做好在35岁以下青年、高中以上学历群体、妇女中发展党员工作,及时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三、做细做实培养教育考察工作。
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员条件和标准发展党员,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治标准的核心内容,对那些政治上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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