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蓝天保卫战2023年工作方案

县蓝天保卫战2023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县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十四五”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确保优良天数比率、PM2.5平均浓度、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等指标达到*县考核要求。
    二、突出重点,打好三场攻坚战
    (一)全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以秋冬季(10月﹣次年3月)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持续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不断降低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和强度。加大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和污染治理力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严格环境准入,加快实施工业污染排放深度治理,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探索建立工业源在线监控系统。进一步优化能源供给结构,严控煤炭消费增长,持续做好冬季清洁取暖,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强化面源污染管控,严查秸秆露天焚烧,做好施工扬尘监管,深化道路扬尘治理,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坚持联防联控、协同应对,严格落实区域协作机制,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管控措施,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2023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持续下降。
    (二)着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以夏秋季臭氧污染管控为重点,大力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强化源头管控,以医药化工、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快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加大治理力度,持续推进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强化治理设施精细管理,围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不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等突出问题,开展简易低效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清理整顿和原辅材料达标情况检查;医药化工等重点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强非正常工况废气排放管控。推进油品挥发性有机物综合管控。2023年,臭氧浓度稳中有降,力争实现PM2.5,和臭氧浓度双降。
    (三)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以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清洁运输等为重点,持续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快推进货运量150万吨以上工矿企业接入或建设铁路专用线,提升绿色交通运输能力。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完善监管执法模式,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车辆全面达标排放。加快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发展,逐步淘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突出重点用车企业清洁运输主体责任,健全重点企业用车管理制度,强化重点工矿企业移动源应急管控。2023年,运输结构清洁低碳程度明显提高,燃油质量持续改善。
    三、聚焦难点,实施八大专项行动
    (一)推进产业结构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新建限制类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煤化工产能,严控新增炼油产能;严禁新增化工园区。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区域)抓好落实。
    2.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产业准入政策、产能置换政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坚决停批停建。县生态环境局、县工信局、县发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传统产业聚集区排查整治。6月底前完成产业聚集区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医药化工、包装印刷、家具、彩涂板、零部件制造、人造板等行业和使用溶剂型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涉有机化工生产的企业,实施拉单挂账式管理,通过淘汰关停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就地改造一批、做优做强一批,切实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和环保治理水平。
    2023年底前,完成50%产业聚集区升级改造。继续优化水泥行业错峰生产政策。县工信局、县发改局、*县生态环
    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4.开展工业炉窑整治“回头看”。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对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等治理设施工艺类型、处理能力、建设运行情况等开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重点排查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通过更换适宜高效治理工艺、提升现有治理设施工程质量、清洁能源替代、依法关停等方式实施分类整治。县生态环境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重点行业炉窑综合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公布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开展砖瓦窑综合整治工作,严格落实中省指导政策,通过淘汰取缔、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砖瓦窑行业治理水平。2023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烧结类砖瓦企业深度治理。县工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重点行业升级改造专项行动
    6.实施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按照中、省、*县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实施范围、绩效分级指标相关技术规范等,深入推行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2023年底前,全县40%重点行业企业至少达到C级及以上绩效。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落实重点行业企业精准减排和绩效分级差异管控措施,进一步推进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差异化管控机制。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等参与。
    (四)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7.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整治。以医药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工程机械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敞开液面以及工艺过程等环节无组织排放情况排查,对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开展整治,力争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县场监管局等参与
    8.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全面梳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台账,对采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以及非水溶性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采用单一喷淋吸收等治理技术且无法稳定达标的,加快推进升级改造,严把工程质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23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生态环境局、县交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清洁能源优化保障专项行动
    9.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重点压减非电用煤,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推动油品质量升级,力争到
    2023年底,全面供应国6b车用汽油,停止销售国6及以下标准汽油。县发改局牵头,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统计局.
    10.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效,制定现实可行的保障措施,完善运营保障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先立后破”的原则,统筹兼顾温暖过冬与清洁取暖,持续加大民用和农业散煤替代力度,完善长效机制,防止散煤复烧,到2023年底,全县清洁取暖率达90%左右,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等参与。
11.开展农业领域清洁能源改造。加快农业种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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