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医保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3年上半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工作主线,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医保本职工作,医保待遇保水平稳步提高,医药供给侧改革成效显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医保基xx全防线全力筑牢,医保公共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现将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疫情防控责任压实压细
    1、落实疫情防控政治责任。落实新冠肺炎救治保障、费用结算、药品供应保障等,从医保基金中落实疫苗采购费用512.06万元,按月进行拨付,确保救治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落实疫情期间社会保险费援企稳岗措施,针对受疫情影响确实无力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等,可依申请予以缓缴,缓缴期限不超过3个月。
    2、落实部门协同监管责任。配合区市场监管局督导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加强”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监管,患者到医保定点药店购买”一退两抗”药品,必须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并带身份证实名登记,保管好处方,并反馈属地备查。
    3、落实医保部门职能责任。及时向社会发布参保人员疫情期间办理医保业务公告,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减少人员流动实现”不见面办”,疫情期间共办理职工转诊备案、慢性病年审、新生儿参保、职工征缴等业务877件。督导区内”双通道”药店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长处方制,一次处方最长可使用3个月,减少就诊频次实现”便民办”。做好医保经办大厅和医药”两定机构”清洁消毒等,现场医保业务实现”放心办”。
    4、落实疫情防控包保责任。全局干部职工下沉社区抗疫一线,深入鼓楼街道、平桥乡4个社区、12个居民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包保,与街道、社区和物业等共同落实小区进出管理、重点人员管控、全员核酸检测、生活物资配送等工作。承担西海酒店、新皋城酒店2个疫情隔离点管理,并成立临时党支部,扎实做好信息联络、人员转运、防控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工作。
    (二)医保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
    1、加大重点人群信息管理。完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台账及乡村振兴部门返贫致贫人口、监测人口台账,定期由区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向我局推送,对新增和清退重点人群进行参保状态核查、系统标识等更新维护,确保政策按标执行。
    2、巩固乡村振兴工作成效。开展全区医疗保障成效集中排查,强化衔接政策宣传,落实分类参保资助,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截至6月底,区财政统一安排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监测人口等七类特殊人群参保12.37万人,财政资助金额2691.872万元,重点救助对象参保率100%,实现重点人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全覆盖。
    (三)医保民生工程措施有力
    1、健全待遇保障机制。严格执行xx市2023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工程,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三重待遇保障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
    2、健全信息管理机制。联合税务部门做好2023年度参保清算工作,对个人缴费人数、税务入库人数、信息录入人数等开展比对汇审,做到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应录尽录,人款相符,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截至6月底,已处理漏录人员390余人次,双重参保退费人员240余人次。
    3、健全经办推进机制。调整充实医保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建立医保民生工程联络员工作机制,成立医保民生工程工作专班,增加专门力量,明确职能分工,统筹协调配合,保障工作有效衔接。加强对各乡镇街、高新区和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民生工程业务指导,确保高质量完成医保民生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按照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按月调度项目实施进度,全力推进目标落实。
    4、健全宣贯促进机制。组织业务人员深入辖区23家乡镇、社区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两病”门诊用药政策宣传和”医保进病房”服务,扩大医保政策知晓率。5月,赴韩摆渡镇集中开展民生工程宣传月活动,督察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落实情况。6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保政策督查全覆盖,打通医保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
    (四)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1、基本医保制度不断健全。一是落实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待遇政策。提高基本医保待遇水平,强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切实降低”两病”并发症、合并症风险。二是执行全省统一的职工基本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落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与门诊费用报销同步改革、同步转化,切实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三是解决破产企业改制医疗保障问题,按时报送周报表、测算医保费用。目前已完成2家单位、4家公司等破产企业122人的医保测算工作。
    2、大病保险待遇不断提升。完善大病保险保障政策,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指导承保公司开展业务培训,落实专人经办、流程明确、时限缩短、按月兑付工作机制。
3、医疗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全市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政策,明确费用救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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