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北国春晖渐,金融万象新”,感谢银保监会的部署和安排,让我们相聚三月的北京。今天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我们非常荣幸参加由理财登记中心和中国银行业协会主办的“理财知识进万家”活动启动仪式,在此我谨代表*理财向本次活动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如果将理财业务比做硬币,硬币的一面是资产管理,是理财产品,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千人千面的客户需求,银行理财子公司需要提供完善的理财产品体系和高效协同的投资管理能力;硬币的另一面就是财富管理,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陪伴。近年来,以银保监会为代表的监管机构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完善理财行业相关制度,明确监管的目标、原则、标准和措施,指导理财行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生态的建立。作为理财行业从业人员之一,在承载了超过*万理财持有者的选择和信任的同时,更感受到了肩头沉甸甸的责任。借此机会,向大家分享汇报*理财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认识和相关工作:
一、行业变革下,是投资者教育,更是投资者陪伴
资管新规施行以来,理财业务逐步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资管本源。截至20*年底,保本理财产品规模由资管新规发布时的*万亿元压降至零,全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万亿元,其中净值型理财产品余额*.*万亿元,理财产品净值化完成率*.*%。
与此同时,理财产品打破刚性兑付,底层资产的价格波动反映到产品的净值走势上,这给习惯了“保本保收益”的客户造成了心理压力和接受困难。能否接受理财产品由刚性兑付走向净值化,接受理财产品净值的波动甚至回撤,对于理财公司、销售机构,从业人员、投资者而言,都面临一次从思想到行动的蝶变。在这个蝶变过程中,我们需要“理财知识进万家”,需要“投资者教育”。其实,相比“投资者教育”,我更希望是“投资者陪伴”,在陪伴中双向互动、共同成长。
首先,银行理财来源于商业银行,承接了商业银行客群广、体量大、覆盖面广的优势。银行理财作为普惠金融服务机构,以客户为中心,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其次,银行理财是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合适的投资者。商业银行成长于“了解客户(KYC)”的第一线,脱胎于商业银行的银行理财也在秉持这一特点。根据投资者财富规模、风险偏好、年龄结构、投资期限等多维度对客户分层,做好投资者画像,找准投资者偏好,进而提供有针对性的理财产品,会是未来的重点工作,这既是“投资者适当性”的体现,也是继承、发扬商业银行抵达“客户服务最后一公里”理念的体现。
最后,投资者的满意度是理财业务实现长远发展的“助推器”。长期来看,投资者对品牌的认可,客户体验的持续优化,长期投资回报的获得,是理财行业产品管理规模和市场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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