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区噪声污染防治的调研报告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是普惠民生福祉、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步伐加快,城市各类基础性建设活动大幅度增加,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生活娱乐等各种噪声充斥着城市生活,噪声污染已成为仅次于空气污染的第二大“城市病”,影响居民身心健康,亟待引起重视并解决。
一、存在问题
一是噪声扰民现象突出。随着城区经济发展和人口密度增加,经营场所、公共活动场所、服务设施及夜市活动等社会生活噪声源点多面广、随机复杂,交通、商业、娱乐等噪声污染日趋严重,比如,城区部分建筑工地为了赶工期在晚上加班施工,产生的建筑噪声严重影响居民睡眠质量;汽车、大功率摩托车驾驶员随意鸣笛,广告流动宣传车活动频繁;一些商业街区、农贸市场设置音响设备搭台表演,小商贩携高音喇叭吆喝叫卖招揽顾客;一些街道广场开展娱乐集会,商住一体的居民楼下KTV、酒吧等场所噪声声级高且夜间营业时间较长。县城一些住户文明意识不强,在居民小区院内大办丧事,使用扩音喇叭扰民,有的装修公司在夜间或居民休息时间装修房屋,影响学生学习和老人儿童休息。
二是执法监管难度较大。由于城市功能布局不完善,中心城区大部分建成区住宅、机关单位与商业区没有明显分隔界限,城区居住、办公、商业混杂的矛盾比较突出,在客观上加大了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难度。有的学校建在居民小区附近,校园广播噪声扰民问题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噪声治理虽有法可依,但由于其特有的暂时性和偶发性,部分噪音问题监测和环境监管执法难以即时完成,导致管理部门难以收集证据,最终维权不了了之,且噪声污染问题投诉流程复杂,不少噪声污染受害者常常无奈放弃维权。
三是制度机制不够健全。由于省市没有配套出台具体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和管理条例,一些广场周边居民、办公楼深受噪音困扰,行政管理措施对噪声污染的处理只能进行劝阻、调解,缺乏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手段,缺乏具体处罚数额规定,从而给环境执法带来刚性难度,导致城区噪声污染现象屡查屡犯,噪声污染防治成果难以持续巩固。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一盘棋”的合力仍显不足,监管涉及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住建、交通、公安、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职能交叉,出现多头管理或者管理错位、缺位等现象,难以形成执法合力。噪声污染防治不够经常,普遍在高(中)考期间执法比较严格,其他时段执法力度不大,常态长效防治机制不健全。
四是噪声防治意识淡薄。一些职能部门对城市外在形象、基础设施上用力较多,但在城市噪声等内涵细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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