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评估报告
根据省、市、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我局结合本地本行业工作实际,积极在我县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及人员为成员的宁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相关单位、股室具体职责。组织全局职工、建筑施工企业等主要负责人及时召开了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保证了三年行动的有效开展。先后印发了《宁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宁远县住建局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宁远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质安监站、各施工企业、各施工现场、各工作岗位。
二、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力度
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及各在建项目相关单位观看了“生命重于泰山-学习A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强化了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技术、消防安全培训、安全警示教育培训、落实质安站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压实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累计培训教育500余人次,发放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湖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湖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手册》《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安全生产海报、横幅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增强了参建各方主体安全生产管理意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了监管人员、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或专(兼)职人员、作业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水平。
三、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是重点关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严查高边坡工程、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建筑特种设备、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情况。严肃打击建筑施工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严厉纠正施工项目无证上岗、人员不履职等行为。三年来,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400份,消除安全隐患1800余处,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大力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对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办公区域和生活区域开展排查,重点检查项目总平面布局、建筑防火、临时消防设施、防火管理等方面,督促参建各方积极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开展集中排查整治6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20份,消除消防安全隐患500余处,对状元府、壹品江山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到位、活动板房用电不规范等行为下发了停工整改通知书并及时督促整改到位,有效压实了项目参建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督促参建各方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大力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乡镇(街道)共排查房屋145577户,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3919户;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40391户;非自建房1267户。由住建局各分管领导带队,共出动80余人次,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小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治。其中共排查出乡镇(街道)房屋安全隐患482处,其中195处督促户主现场进行了整改,其余287处以交办函形式下发乡镇(街道),共16份;城市老楼危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成功排查并处置了原商务局家属房连接天桥安全隐患,目前已销号整改到位。小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面,共排查银华郡庭、山水城、富康花园等7个小区室温感报警器异常、部分灭火器失效、物业专职消防员对消防设备不熟悉等17个安全隐患,以交办函形式交办物业公司,目前已全面完成排查整治工作。四是大力开展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全县已累计排查自建房185666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7950栋,非经营性自建房177716栋;经营性自建房全部由鉴定检测公司进行了初判,通过初判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83栋,已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共107栋(含初判存在结构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83栋),鉴定为C、D级房屋101户,其中鉴定为D级的26栋;采取管控整治措施101栋,采取停用及拆除等管控措施26栋;采取维修加固措施75栋。五是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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