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党(工)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体现党组织对基层党员的关心关怀,现就我县“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时间
走访慰问活动统一安排在xx月底前进行。
二、慰问对象
慰问对象包括获得党内功勋荣誉表彰的党员、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烈士遗属、因公殉职党员干部家属。
1.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慰问对象:慰问对象中的老干部由县委老干局确定,烈士遗属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确定,其余慰问对象由各基层党组织申报、党(工)委研究,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确定。
2.各基层党(工)委慰问对象:由各党(工)委自行确定。已列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慰问对象的,基层党(工)委不再重复慰问。
三、慰问形式
县级党员领导慰问活动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县委老干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各党(工)委配合,通过走访、发放慰问金(品)等形式进行。各基层党(工)委慰问活动由各党(工)委自行组织。
四、活动内容
(一)传递关怀温暖。组织开展“七一”前夕走访慰问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心关爱的具体体现,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作为进一步凝心聚力、振奋精神、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县级党员领导、党委(党组)书记和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带着感情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向走访慰问对象转达县委对他们的关怀,褒扬他们为党的事业作出的贡献。
(二)积极排忧解难。走访慰问中,要注意了解慰问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具体诉求,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老党员,要引导他们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力所能及地发挥老党员的余热,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使命。对生活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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