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存在问题及建议材料汇编
(4篇)
篇1:
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具体要求,又是解决基层乡镇体制机制问题的迫切需要。针对当前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近日,通过调研发现以下问题:一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有待优化。受历史因素影响,乡镇行政事业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尽合理,总体分布呈“倒梯形状”,仍存在年龄老化、青黄不接等问题。二是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有待加强。客观上说,虽然现有工作人员数量已基本能够满足乡镇工作需要,由于新成份较多,加之编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还存在着乡镇干部分工不合理、工作热情不够、工作效率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三是乡镇职责有待进一步落实。虽然制定了乡镇职责清单,梳理出乡镇吹哨事项,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乡镇仍然反映有些权力下放接不住、用不好,有些工作不会干等问题,客观上影响了乡镇事业的发展。
建议:一是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基本结束,进入到由“物理转变”到“化学反应”的改革深水期。乡镇党委的统筹协调服务能力能否不断增强,乡镇服务能力能否切实提升,乡镇能否实现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是衡量改革成效的关键因素。当前迫切需要研究解决新的组织架构如何顺畅运行的问题。在运行机制上,乡镇党委守土有责,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乡镇党委的主观能动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明确职能职责,全面落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快执行速度,提高落实质量、提升执行效能。二是强化乡镇干部队伍建设。针对乡镇改革后干部队伍新成份多、工作经验不足的实际,要切实建立完善新老干部传帮带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老同志的政治、经验、威望等优势,帮助年轻干部不断成长提升,尽快成为能胜任各种角色、工作任务的多面手,全面提升乡镇干部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乡镇干部激励奖惩制度,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工作效率提升,坚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切实破解基层干部忙闲不均、人员闲置和人力资源浪费等现象。要切实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不断提升乡镇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动力,既增强“快牛”的获得感、荣誉感,又能激发“懒牛”“慢牛”的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形成“无需扬鞭自奋蹄”的工作氛围。三是凝聚基层治理工作合力。要牢固树立“县乡一盘棋”思想,强化城乡治理委员会的职能作用,统筹谋划、合力推进,切实构建起权责统一、协调顺畅、运行规范、简约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由地方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抓总,加大调研力度,针对解决现存问题及时提出科学有效的解决措施。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将基层治理工作成效作为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和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选优、提拔任用、晋升职级、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有效推动基层治理各成员单位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所能,凝聚起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篇2:
围绕基层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创新,认真开展思考与探索基层发现乡镇街道在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影响和制约着乡镇街的职能履行和属地管理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存在问题
(一)职能不清,职责不明
一是基层乡镇街道总体职能界定不清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上级派什么干什么,哪个紧干那个,考核哪个干那个,致使全镇在工作中许多该干的事没有干好。二是内设机构职责不清。从调查统计情况来看,全镇内设机构设置不统一,职责也不明确,一些机构几乎形同虚设,没有明确的职责,内设机构负责人往往是按照急、难、重的事情去做,没有履行单位职责的意识和概念。三是工作人员职责不清。干部不清楚个人的职责是什么,领导派什么就干什么。由于以上三方面职能界定的不清晰,好多该干的事无人干,忙时“一窝蜂”上,其它工作常受影响,赋予全镇的职能没有得到较好履行。
(二)权小责大,权责不等
一是任务繁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全镇承担的事务不仅包括自上而下的上级任务,而且包括一些突发性事件。特别是综治维稳、企业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任务十分繁重。上级部门安排一件事,全镇就要忙几天。二是权力很小。乡镇没有执法权,主要靠政策法律宣传和说服教育来推动工作,每当遇到“钉子户”需要治理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三是责任重大。乡镇由于其自身所处的位置,要承担较多的目标任务,与之相对应的必然是较多的责任和问责。
二、对策建议
(一)合理核定乡镇编制
乡镇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由区委编办根据的规模、特点和实际需要核定。对于乡镇一线辅助性等岗位,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基层购买服务等形式补充人员力量。
(二)强化人才服务保障
适度提高基层工作待遇,吸引年轻力量特别是青年人才到基层历练。在行政招考和事业单位招录中,在合理的基础上降低门槛,根据人才需求,在年龄、学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采用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的方式,打破传统机制,合理调配工作人员,充分发挥人才作用,赋予乡镇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方式。
(三)完善科学考核制度
对于乡镇街道的考核中,坚决剔除不合理的考核指标,减少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无关的达标升级和检查评比活动,切实为乡镇街道松绑,使得从“应付考核就一套、照看细则造材料”的工作机制中解脱出来。
总之,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创新的目的是重构国家、社会、农民关系,城乡关系以及体制与机制等各方面的关系,从而使乡镇街道更好地服务于群众,这就要求强化基层服务能力,建立服务优先、上下协调、精干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提高乡镇公共服务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因此,对于乡镇街道管理体制创新须全盘考虑,稳步推进。不仅要精简机构和人员、转变基层职能,同时要注意创新和提高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的能力,要从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各乡镇街道的实际情况出发,切实使机制创新能够实现促使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篇3:
关于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建议
基层行政执法是基层治理的重要环节,基层治理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决定着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执政能力、国家治理的根基和水平。
据调研,目前我市镇街综合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上下体制不顺。最主要的是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没有统一明确的上级指导部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要面对区县的多个行政执法机构,个个都指导,实际没人管。二是执法结构不清。存在上级部门派驻执法、乡镇街道综合执法、职能科室分散执法“三张皮”,力量整合难,执法结构乱。三是执法队伍不强。执法人员配备不到位,而且还经常被混岗使用、多岗兼职或者挪作他用;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知识不足,执法能力较低,人员流动较大。四是执法保障不够。执法经费预算有限,工作难以广泛开展;没有专用执法车辆,执法效率效果不佳;没有统一执法服装和标识,执法权威和执法公信力不够。五是委托执法不实。有的委托执法流于形式,虽签订了委托执法协议,但实际上仍是委托方或者以委托方为主开展执法,受托方仅予以配合;有的委托执法缺乏可行性,有些事项专业性很强,镇街不具备条件,无法开展;有的委托执法未落到实处,受托方消极不为、怠于执法。
为适应镇街工作特点,使基层行政执法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按照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有必要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为此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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