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书记教育整顿“六个是否”自查自纠问题清单
一、信仰缺失方面
1.对“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认识还不够深刻。对“两个确立”与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之间的逻辑关系,一定程度上存在认识不够深刻、把握不够精准的问题。比如,还不能充分有效运用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矛盾,对如何系统施治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监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xx建设提供纪律保障,还缺少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思考。
2.防范意识不足。对A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理解不够透彻,对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的问题警惕性不够强。比如,乐观地看待xx反对分裂、维护稳定的形势,麻痹的心态低估了反动势力的潜在风险和隐患。对圣诞节、愚人节等西方节日虽不认可,但也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抵制。
3.联系群众还不够紧密。到了乡镇有时只到政府坐坐听听,到村社走走看看,没有真的了解到基层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比如,在脱贫户帮扶方面,还停留在节假日慰问、资金救助等物资层面上。对一些历史遗留,因为历史原因无法追溯,没有及时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政治动摇方面
1.制度执行不够坚决。有时执行制度规定自觉性还不够高,虽能做到心存敬畏、行有所止,但没有完全外化于形、内化于心,有时强调别人做的多,自己带头做得不够。比如,在执行《接访工作制度》时,有时忙于其他工作,自己没有按时到岗。
2.政治敏感性有待提高。对新时期党面临的“四大危险”“四大考验”认识不深,对一些敏感问题,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问题的复杂性认识不够,缺乏高度的警惕性和斗争性。比如,对网上的一些不良社会思潮,没有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严重危害性,没有旗帜鲜明地作坚决斗争。
3.党性修养不够严格。片面的认为自己是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党员,党性方面不会出问题,有时降低了学习标准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完善的力度。比如,今年由于会议重叠,就没有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下来也没有进行有效弥补。
三、放弃原则方面
1.协助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全面从严治党协助职责和监督专责的内涵要义理解不够透彻,工作中履行监督专责用力多,履行协助职责用力少,导致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重点工作安排落实落地不够精准有力。比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县委提出意见建议的质量还不够高,围绕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提出治本之策还不够多,协助职责与监督专责协同推进、一体谋划不到位。
2.“严管”与“厚爱”关系处理不到位。对因客观原因犯错误的同志,没有及时批评指正,反而会觉得工作出现疏忽难免,在纪律处分上能轻则不重,把“厚爱”放在了“严管”前面,影响了监督执纪的效果。比如,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对一些处置粗暴的现象多是进行谈话提醒,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多,客观上降低了纪律的震慑力。
3.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有力。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对民主集中制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不到位的地方。比如,作为县委常委,对于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在参加县委常委会时主动思考不积极、不深入,会上发表意见时存在不充分、不系统、随声附和的情况,有时没有站在县级领导干部的立场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
四、作风不正方面
1.缺乏“沉底调研”的钻劲。有时习惯于电话了解、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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