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市直机关党的建设“三级四岗”责任清单
一、“三级”责任清单
(一)党组(党委)责任清单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和直属单位党组织党的工作,重点履行统筹谋划、教育引领、保障落实、示范带动等责任。
2.支持配合市直机关工委对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市直机关工委对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切实防止“灯下黑”。
3.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健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党的政治建设质量,在带头践行“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做表率。
4.把机关党建工作列入党组(党委)重要工作议程,每年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研究谋划重点工作,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结合实际制定机关党建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党建工作任务安排、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落实。
5.建立健全体现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要求、符合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特点、比较完备、务实管用的党建工作制度,并抓好落实。
6.严格执行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发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示范作用,坚持“第一议题”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相结合,强化理论武装工作,做到一体学习领会、整体贯彻落实。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管方向、管阵地、管队伍,确保业务工作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党组(党委)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报告意识形态工作1次,每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意识形态内容不少于1次。落实主管主办责任,注重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所属刊物、网站、“两微一端”及研讨会、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每年至少形成1份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研判报告,至少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1次。加强舆论引导,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8.聚焦破解机关党建“两张皮”问题,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解决群众难题,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9.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加强领导指导,强化基层党组织功能,全面提升组织力,注重探索创新,积极推进党建信息化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升基层组织生活质量,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积极建设“最强党支部”。党组(党委)每年至少研究1次支部建设议题。
10.落实“五化协同、大抓基层”部署要求,结合深入推进市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做好“作用提升年”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党建阵地建设,落实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保障。
11.深入开展“万名机关干部进企业、入社区、下农村,转作风、促发展、作表率”“双服务、双认领”、抓党建促脱贫等活动,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教育机关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2.加强对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统战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实现党建群建“双轮驱动”。
13.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坚持厉行节约,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担负。
14.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严格执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和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帮助机关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15.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机关纪委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16.抓好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履行党建责任情况形成评价意见,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认真做好年度述职评议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17.强化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安排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双向交流,不断提升机关党务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强化机关党委职能,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列席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党委)会议。
18.党组(党委)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担负对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直接领导责任,发挥分工负责、督促推进和示范带动等作用。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讲党课1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至少1次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
(二)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责任清单
1.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在党组(党委)和市直机关工委领导下,切实履行承上启下、协助落实、指导推动、教育监督等责任,组织推动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党建任务落实。
2.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作出总体规划部署。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时报请党组(党委)研究决定机关党建重大事项,谋划工作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年中有指导推进、年末有检查考核。
3.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4.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5.协助党组(党委)管理机关基层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领导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
6.按照“五化协同、大抓基层”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善作为”模范机关创建、市直机关党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聚焦党建工作薄弱点,每年研究确定重点任务,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创新,持续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7.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用好《包头市直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抓好“最强党支部”建设等工作。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打造高素质党员队伍,每年至少安排1次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培训。
8.协助党组(党委)加强队伍建设,定期向党组(党委)和本机关本部门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建议。继续开展“万名机关干部进企业、入社区、下农村,转作风、促发展、作表率”、“双服务、双认领”、抓党建促脱贫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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