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X市X小学招生简章
根据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X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X教基函(202X)23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X市202X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教字(202X]47号)和开发区分局《X经济技术开发区202X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X开教发(202X]41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制定202X年秋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范围
招生区域:X以东、X以南、X以西、X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
弹性区域:X以东、X以南、X以西、X以北常住居民及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适龄子女可到X小学报名,也可到X小学报名。
二、招生计划
一年级计划招收18个班,共计810人。
三、入学年龄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方法
按照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使用“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开展招生报名工作。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X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网址:X)或手机登录微信“XX掌上通”小程序“我要办事”模块→“教育服务”→“中小学报名”进行报名登记。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登记“全程网办”,不再组织线下现场报名和交材料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流程
1.模拟报名登记(8月5日-7日)。
法定监护人模拟网上报名,熟悉填报程序与内容,准备相应资料,8月7日24:00模拟报名登记填报数据清零。
2.正式报名登记(8月8日-10日)。
法定监护人通过电脑登录“报名平台”或手机登录微信“X掌上通”进行报名登记。网上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为8月10日24:00,报名登记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不能缺项。监护人确因不具备上网条件无法正常网上报名的8月10日上午可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X校区教导处,在工作人员协助下报名登记。
3.审核反馈(8月11日-14日)。
开发区教育分局通过报名平台“信息审核”功能,集中安排义务教育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联合交叉审核,信息审核完成后,学校通过“报名平台”反馈审核结果。
4.现场信息核实(8月15日)。
网上报名登记未通过审核者,法定监护人根据反馈进一步核实报名材料,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学校利用平台再次进行报名登记。确因网络平台数据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造成未通过审核的,监护人8月15日可携带相关补充证明材料到学校北校区X楼教导处进行信息核实。
5.公示(8月18日)。
按照疫情防控不聚集的要求,学校将通过包括学校网站、公众号渠道公示符合人学条件学生名单,并按照公布划分的时间段于8月19日到校领取通知书。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19日)
按照公示名单中划分的时间段到校领取通知书。
时间:8月19日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6:00)
要求:审核通过的学生,监护人凭自行打印的“入学申请表”顺序带领孩子到校,学校简单了解学生学前基本情况并领取入学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带领学生到校领取入学通知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7.阳光分班(8月20日)
8月20日上午,学校邀请人大、政协、教育局以及部分新生家长等代表到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根据学校阳光分班方案进行“阳光分班”。分班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包括学校网站、公众号等在内的电子渠道进行公示分班结果。
六、申请入学条件和审核信息
1.常住居民子女
适龄儿童户籍须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须与实际居住地相统一,审核信息包括:
①户口簿户籍信息。
②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房屋信息。
其中,实际居住房屋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X住房的,须由法定监护人持所在X二级单位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住房证明信原件,于8月15日上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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