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党的二X大以来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工作报告
市纪委监委:
根据关于报送党的XX大以来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情况工作要求,现将我局现阶段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全面保障粮食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责无旁贷。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加政治自觉,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A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落实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坚决扛起监管责任,以过硬的政治担当、严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推进粮食监管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粮食市场安全。
二、加强组织领导,扛起监管职责
我们始终把粮食安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深化对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重要性和重大意义的认识,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践行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一是认真学习重要指示。自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以来,局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就A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系列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市委关于粮食重大决策部署进行了系统性的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强化监管职能责任。二是落实有关决策部署。我局主要领导XX同志专门听取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人员、经费、后勤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积极梳理涉粮线索问题及时上报,涉粮职能科室要扎实细致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监管查处力度。三是督导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赴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督查。通过座谈交流、查阅台账和实地调研等方式,摸清并掌握全市系统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为纵深推进全市市监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下发关于全市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及时通报督查总体情况,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意见。通过督查进一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清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性、敏感性,增强使命感、紧迫感,要把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摆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摆在当前重要位置进行落实。
三、建章立制规范粮食市场秩序
(一)制定关于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粮食重金属超标信息通报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环节粮食安全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建立长效的协调处置机制,形成部门合力。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涉粮食品生产企业防范重金属超标风险能力;二是坚持检查全覆盖,强化对食品生产环节涉粮企业日常监管。三是加强部门协作,规范重金属超标信息通报工作。
(二)制定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构建食品安全快检体系强化食品抽检数据管控,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人民食品安全,促进食品产业提升推动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民生关注“米袋子、菜篮子”大宗消费等高风险食品品种,以及舆情热点和投诉举报问题,加强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做好民生实事;二是围绕农村市场、校园、旅游景区等重点领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加大对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跟踪不合格食品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和冷链食品等抽样检查制度,加强食品抽检与执法监督和案件稽查的联动,严厉打击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震慑违法分子,保障食品安全。
(三)贯彻落实总局粮食购销领域价费监管有关指导意见和执法指引
进一步推进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在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监管。一是明确价格监管相关政策界限,强化和规范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指引查办重点,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实现执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三是保护粮食生产者、其他粮食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市场交易秩序。
(四)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开展开展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联合执法检查,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形成涉粮行政部门的监管合力,共同担负起全市粮食流通市场监管职责,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价格秩序,加强对粮食购销环节计量器具的检定,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每年不定期联合执法巡查,重点围绕早稻、中晚稻收购期间;二是严厉打击压级压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违法行为;三是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粮食流通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四、工作成效
一是开展大米等粮食制品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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