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和规范运行方案
一、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A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国资委相关文件精神,从公司实际出发,以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为方向,积极适应国有企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完善体制机制,依法规范权责,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抓手,构建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公司党委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
2.坚持依法治企。依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为行为准则,规范权责定位和行权方式,建立完善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及制度,依法厘清董事会及相关方职责权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3.坚持权责对等。坚持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利责任对等,优化管控模式,完善责权体系和授权管理体系,构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授权体系。
(三)主要目标
1.建设规范董事会。健全董事会组织机构,完善董事会议事、决策制度,规范董事会运行机制,实现董事会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有标可鉴。
2.建设高效董事会。建立董事会工作流程体系,明晰董事会及相关主体职责权限,细化董事会活动规则和程序,确保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活动有序组织,重大决策及时作出,重点工作及时布置,沟通协调及时进行,保障服务及时到位。
3.建设协同董事会。完善董事会沟通协调制度,建立董事会与出资人(股东)、监事、党委会、经理层之间,董事长与董事、总经理之间,内部董事与外部董事之间,董事会秘书与相关方之间的沟通互动机制,确保董事会内外沟通顺畅、互相支持、协同配合。
4.建设决策型董事会。围绕公司投融资、预决算、资产处置、风险防控、经理层激励等重大事项承担决策责任,做到“议”必有方案、“论”必有程序、实施有措施,切实提高决策质量和实施效率,真正使董事会成为发展的决策中心和推动主体。
二、规范董事会建设,落实董事会职权
(一)公司章程
制订《公司章程(草案)》,明确董事会、党委会、监事、经理层职权,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
(二)董事会设置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5人,其中董事长1人、董事兼总经理1人、外部董事3人。
(三)明确董事会职能定位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发挥“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促改革、谋发展”作用,按照职权和有关规定,对企业经营方针、战略规划、年度计划预算及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的方案,增减注册资本方案、重大的投融资、资产重组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作出决定,或审议后报股东批准,并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董事会具体决策事项由《董事会决策及授权事项清单》确定。
(四)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严格实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平等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表决。
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从制度上明确会议召集、会议组织、议案准备、议案审议、表决、会议决议、记录起草、决议执行及董事会授权作出规定。
(五)建立董事会授权机制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将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行使。
建议公司结合实际,按照决策质量和效率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论证、合理确定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及其额度,防止违规授权、过度授权。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不得授权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等行使。企业重大、非主业和高风险投资项目必须由董事会决策。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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