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改造经验:探索土坯房改造新模式 让农村群众“忧居”变“优居”
某县是某省典型的丘区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农村土坯房存量达16.39万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34.5%,农村土坯房数量多、分布广、改造难等问题成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明显短板。近年来,我县高位推动、科学谋划、分类施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针对存量土坯房开展改造工作,真正让广大农民群众住上新房子、过上好日子。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2023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将某县评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
一、主要做法
为织就农民“安居梦”、塑造乡村“新面貌”,某县通过明确一套操作标准,变“见子打子”为“系统设计”,全面打响农村土坯房改造“攻坚战”。
(一)明确改造方式时序。通过“拆建改保投”(拆除闲置土坯房、拆旧建新、改建、修缮保护、投亲靠友)五种方式,按照“2017年30%、2018年30%、2019年20%、2020年20%”的进度安排分时定量推进农村土坯房改造工作;按照优先支持“重点群体、重大产业、重要地区”思路,实行困难群众、贫困村、主导产业集中示范带、国省干线公路沿线农村土坯房改造“四个先行”,渐进式实施改造。
(二)明确资金补助标准。按照“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原则,分档分级制定农村土坯房补助标准,对现居唯一住房为土坯房拆除后,采取新建、购买或者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其安全住房的一般农户给予0.75—1.5万元补助,对新建房屋的贫困户给予2—3万元补助,对无力自主建房的贫困户纳入统规统建并给予3万元补助,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土坯房改造积极性。
(三)明确审批流程规范。制定出台农村土坯房改造实施意见、实施细则、技术指导意见等纲领性文件和工作指南,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组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备案”的程序确定实施对象;采取“统规”+“统建、联建、自建”等方式,严控建房面积和标准,原则上贫困户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25平方米,其他户人均建筑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5平方米,有效提高土坯房改造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四)明确建房风格风貌。在兼顾农民传统习惯、符合建房面积要求、彰显地域特色基础上,由县住建局组织制定经济适用、质量保障、安全可靠的土坯房改造通用图集,明确建筑风格样式20余种,免费发放给建筑工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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