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宣贯落实《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贯彻上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总队部署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支高层建筑治理工作是当前全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中的难点、风险点。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同时,国务院、省安委会、省防指近期就“加强城市安全工作”分别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完善落实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健全城市公共安全体系。结合我市实际,支队制定《深化高层建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全面开展总队部署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自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重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隐患等一系列影响人民群众幸福平安的突出问题。
二、组织机构
为重点抓好高层建筑专项治理工作,支队成立工作组织机构,各地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组长:
副组长:
成员:三、工作内容
(一)重点开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工作。特别是第四十七条至第四十九条提及的违规行为处理情况,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一批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为首的消防顽疾。
(二)结合《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标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建设工作。
(三)提升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确保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完好率达95%;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完好率达65%。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工作站位。各地要切实掌握本地高层建筑实际情况,拿出具有说服性、证明力的工作报告,结合“一法一例”内容,深刻分析本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严峻形势,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主动向本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切实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百日行动和“十查十治”大排查大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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