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监督执法检查考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着力纠治执法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消防执法质量和效能,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2023年度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坚守执法质量是消防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完善执法责任倒查机制,推进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强化重点执法工作和主要执法行为的检查考评,推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精准性和公信力。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高效实施推进,支队成立全市消防执法检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科,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等工作。
三、考评检查内容
(一)消防执法制度建设情况。检查消防执法工作制度的制修订情况、执行情况,消防执法裁量细则落实情况,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情况。主要包括:1.是否按照《消防执法公示公开规定》,事前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事中公示执法身份,事后公开执法决定,服务窗口公开信息是否全面规范;2.是否按照《消防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是否在消防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3.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按照《消防救援机构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工作规范》开展法制审核、审批和集体议案;4.实施行政处罚时,是否按照《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裁量。
(二)消防行政许可情况。检查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情况,告知承诺制申请、受理、许可以及现场核查情况,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职业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便民利企措施制定、落实情况,重点纠治消防审批把关不严和乱审批、不按承诺时限审批,违法设置前置、增设申报材料,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不规范,消防便民利企措施落实不到位、政策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主要包括:1.是否按照法律规定实行告知承诺制,是否严格执行告知承诺制的范围、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是否按照核查规则进行核查;2.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规范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3.是否擅自增加审批事项或变相开展审批,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中是否违法设置前置条件,要求提供于法无据的证明材料;4.是否落实全省便民利企措施;5.推出便民利企措施后,是否存在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或者沟通协调衔接不够,造成企业群众办事难等情况;6.有无因消防执法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重大影响或者舆情事件等情况。
(三)消防监督检查情况。检查《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通知》(消防〔2023〕23号)执行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数据录入、更新情况,消防监督抽查频次设置以及计划实施情况,重大火灾隐患认定和督改情况,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落实情况,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情况,重点纠治“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对象分类分级不精准、消防监督抽查频次不科学,执法人员随意检查和对消防安全风险隐患视而不见、见而不查、查而不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开展执业活动等问题。主要包括:1.是否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更新;2.是否制定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并公示;3.是否对消防举报投诉依法依规进行核查,是否落实消防举报投诉奖励制度;4.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的频次、内容、记录、档案是否符合规定;5.对单位存在火灾隐患的,是否依法督促整改;6.是否对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和服务质量开展监督抽查;7.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是否依法查处;8.是否建立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机制;9.消防救援站是否按照规定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教育等防火工作。
(四)消防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情况。检查《消防救援机构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应急〔2021〕77号)执行情况,消防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决定执行情况,处罚自由裁量适当情况,行政强制的适用、实施及解除情况,重点纠治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准确,办案不规范,乱处罚、乱强制,罚没款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主要包括:1.违法主体是否准确,违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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