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A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省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努力营造更加宽松、更加高效、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我市营商环境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我市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举措。从商事制度改革入手,破除了许多阻碍创业创新的制度羁绊,坚决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该削减的审批事项削减掉,最大限度地利企便民。从具体成效上看,主要有4个方面:
(一)落实优惠政策,提高企业发展质量。积极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等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方针政策。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体现我市资源禀赋,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各类优惠政策进行细化、实化,为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质量、综合经济实力及地区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缓解融资难题,实现金融信贷两增。一是制定出台《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三年实施计划(2023-2026年)》,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培育企业资本市场。二是组建市农牧业融资担保公司,增强融资担保能力,鼓励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三是组织相关单位联合举办了“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活动周”,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协调全市10家银行机构与民营企业签订贷款协议。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企业服务保障。一是出台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事项目录,试点“证照分离”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实现企业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工商登记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开办时间压缩到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提高企业办事效率,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搭建维权保障平台,法治环境不断提升。一是强化法律引领保障。组织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出台了《为民营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二是疏通商事纠纷调处司法渠道。市司法局、工商联建立推进民营企业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市工商联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打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健康的成长环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政务环境仍需改善。一是“放管服”改革还未完全到位,仍存在办事流程多、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资料重复提供、办事窗口设置不足等问题,改革实际效果不佳。二是我市各行业商会没有集中办公场所,多数靠租赁写字楼、酒店等场地分散办公,增加了商会运作成本,不利于行业商会之间的交流,往往因信息滞后贻误商机,对外无法形成商会合力及影响力。
(二)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目前,我市金融服务体系还不能准确提供适应中小企业“短、小、频、急”融资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一是银行贷款门槛高、期限短、续借难,对软担保(产品技术专利、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的认可度低,缺乏针对民营企业发展需要的金融产品。二是部分企业自身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信誉度不高,市场缺乏第三方评估机构和担保机构对企业进行综合实力评估,向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条件不充足。三是民间融资机构或中介机构融资成本过高,造成企业经营风险加大,经营困难。虽然我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增长,但整体贷款情况呈下降趋势。
(三)民营经济产业结构单一,发展水平较低。一是民营经济基础薄弱,一产比重相对较高,大多集中在农畜产品加工、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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